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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:章 工资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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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— 企业应当—按时足额将工资支付!给劳:。动者本人企业—。可以:采,取现金?、,委托银行或》者第三方《平,台,等方式向劳》动者支付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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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通过现金】方式支?付工资的《劳动者本人因—故不能领《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!人代领;委托—他,人,代领:的企业应当留存劳】动者的委托手续【或者其他相》关材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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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六条《 工资应当以法】定货:币支:付不得以《实物或者有价证券】等形式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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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七条 企》业应当?依法制定本》单位的工《。资支付制度》并告知劳动者—
! 企:业工资支付制度应当!包括以下《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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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】)工资支付项目、标!准以及?工资调整办法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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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》 (二?)工资支《付时间?、形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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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在工!伤、生育、患—病等特殊情况下的工!资支:付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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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【)工资扣除事—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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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!)其他工资支—付内:容
! 第八条》 企业应当编【制工:资支付表并》妥善保存备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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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工《。资支付表应当—包括企业名》称、劳动者姓名、】工作天数《、加班时间、支【付工:资时间、应发工资项!目和数额、扣减【项目和数额、—。。实发工资数》。额,。及领取工资者的【。签,名等:事项
!。 企业》在支付工资》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!其,。个人的工资清—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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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九?条 : 工资支《付周:期最长不得超过一】个月实行周、—日、小时工资—制度的可按周、【。。日、小时《支付工资《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!考核周?期支付工资的—企业:可以按月《预付不低于》当地最低工》资,标准的部分工资【年末或者考核—周期:期,满时结算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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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条 企业不】得克扣?或者无故拖欠劳【动者工资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企业可以代扣劳动】者工:资
【 》 : ,(一)企业》代扣代缴《。的个人所得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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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。二,)企业代扣代缴的】应当由劳动者—个人承担的各项【社会保险《。和,。住房公积金费—。用;:
【 (】三)法院判》决、裁定中要—求代扣的抚养费、】赡养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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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法律、【。法,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!工资中扣除的其【他,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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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一—条 企业与—劳,动者依?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!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!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!。之,日起5日内一—次性:结清工资《
— 第十二条】 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企—业应:当按照下列》标准:。支付高于劳动者【正常:工作:时间工资的工资【报酬
! (】一)安排劳动者延长!。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!于工资的150%的!工资报酬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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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休!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!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!付不低于工资的2】00%的工资报酬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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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—。。法定休假《。日安:排劳动者工》作的:另行支付《不低于工资》的,。300%的工资报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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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十三条 《。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!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!任,务后:。企,业安排其《延,长工作?时间的应当根—据本办法第十二【条规定?的原则分别按—照不低?于其本人《法,定工作时间》计件:单价的150%【、200《%、300%支【付其工资报酬
【
》 第十—四条 《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!。障部门批准》。实行综合计》算工时工作制—的其综合《计算工作时间超过】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!部分应当视为—延长工作时》间企业应《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!条第(一)项的规定!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!酬
! 企业在综合计算!工时周期内安排劳动!者在法定节》假,日工作的应当按照本!办法第十二条第(】三)项的规》定支付劳动者的工】资报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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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十五条 经人力资!源和社?会保:障部门批《准实行不《定时工时制的不【。执,行本办法《第十二条的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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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六条 企业应】当对从?事非全日制工作的】劳动者实行小—时,工资:制其工资由企业【与劳动者协》商确定但不得低于】企业所在地小时【最低工资标准—支,付周期?。最,长不得超《过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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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非全》日制用工不》执行本办法第—十二:。条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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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七条 劳动【者在法定工》作时:间内依法参》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!应当视?同其提?供,了正常劳《动而支付其工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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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八条 】劳动者在试用期【的工资不《得低于本《企业相同《岗位最低档工资【或者:劳动合同《约定工资的80%并!。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!的最低工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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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?十九条? 劳动者患病【或者非因工负—伤停止工作》在规定医疗》期内企?。。业按照不低》于,当地最低工资标【准的80%支付其】病假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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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! 劳动者因—涉嫌违法犯罪被【拘押或者《其他客观原》因使劳动合同—中止:履,。行,的企业不《再支付劳动者工资】但,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!或者双方另有—约定的除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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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二十?。一条 企业确因】生产经营困难无【。法按时足额支—付,劳动者工《资的应当向劳动【者书面说《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!者职工?。代表协商《一致后可《。以延期?支付:工资但最长》不得超过30—日
! 第二十二条 】 ,非因劳?动者本人原》因造:成企业停工、停【产未超过《一个工?资支付?周期的企《业应:当按照劳动合同【约定支?付劳动者《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!付,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!了正常劳动企业【按照不低于当地【最低工资《标,准支付工资》;若劳动者没有【。提供正常劳动企业】按照当?地最低?工资标准的7—0%以上支付工资支!付实:际额度?不得低于当地最【低生活保障标准但】法律、法《规另有规《定或者双方另有约】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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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三条 在!工程建设领域实【。行人工费《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!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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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施工总承包【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!所在地银《行开设工资(劳务费!)专用账《户专项用《于支付工资建设【单位:与施工总承包企【业签订?的工程承《包合:同中应当约定—人工费数额或者其所!占比例?并将款项单独拨【付到施工《。总,承包企业《在银行开设的工资】(劳务费)专用账】。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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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四条 建设单位!或者施工总承包企】业违法发包、转【。。包或者违法分包【导致:拖欠:工资的依法》承担清?偿,。责任建设单位或者】施工总承包企业清】。偿后有权向相—关组织、单位—或,者个人?追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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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五条 》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!约定划拨工程—款导致?拖欠工资的由建设】单位以?未结清的工程款【为限先行垫付工资】建设单位已经拨付工!程款:但施工?总承包企业未按【合同约定拨》付给分包企业导致】拖欠工资的》由施工总承包企【业以:未结清的工程款【。为限先行《垫付工?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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