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工资支付
【
:
】 第五条 —企,。业,应当按时足》额将工资《。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企!业可以采取》现金、委托银—行或:者第三方平》台等方式《向劳动者支付工资】
《
通【过,现金方式支》付工资的劳动者本】人因故不能领取【工资时?可,以委托他《人,代领;委托他人代领!的企业应《当留:存劳动?者的委?托手续?或者其?他相关材料
【
?。
《 第:六,条 : 工资应当》以,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!。实物或者有价—。证券等形式支付
】
?
《。 第七条 企】业应当依法制定本】。单,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!告知劳动者》
》
》企业工资支付—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!容
:。
,
【 (—一,)工:资支付项目》、,标准以及《工资调?整,办法;
》
】 (二)工资!支付时间、形—式;
【
? 《 (?三):在工伤、生育—。、患:病等特殊《情况下的工》资支:付;:
】 (四】)工资扣除》事项;
! — :。(五)其他》。工,资支付?内容
《
【 第八?条,。 企业应当—编制工资支付表【并妥:善,保存:备查:
【 ,。 :工资支付表应—当包括企业名—称、劳动者姓名、工!作天数、加班时间】、支付?工,资时间、应发工资项!。目和数额、扣—减项目?和数额、实发工资数!额及领?取工资者的》签名等?事项
】 ? 企业在支付—工资时应当》向劳动者提供其个人!。的工资清单》
! 第九条《 工资支付周期最!长不得超过》一个月实行周—、日:、,小时工资制度的可按!周、日、小时—支,付工资?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!考核周?期支付工资的—企业可以《按月预付不》低,于当地最低工资【标准:的部分工资》年末或者考核—周期期满时结—算
】 , 第?十,条 企业不得克扣!或者无?故拖欠劳动者工资】有下列情形之—一,的企:。业可以代扣劳—动者工资
【
,
! (:一)企业代扣代【缴的个人所得税;】
【。。 , 》 (二)《企业:代扣代缴的应—当由劳?动者个人承担的【各项社会《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】费用;
—
》 (三)!法院:判决、裁定》中要求代扣的抚养】费、:赡养费;
》
?
【 , (四)法律、法!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!。工资中扣除的其他】费用
—
第十一!条 : 企业与劳》动者依法解除或者】。终止劳动《合同的企业应当【自解除或者》终止劳动合同—之日起5日内—一次性结清》工资
】 第十二条 ! 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!。应,当按照?下列标准支付—高于劳动《者正常工作时间【工资的工《资报酬
》
,
! :(一)安《。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!。间的:支付不低于》工资的15》0%的工资》报酬;
【。
,
》 (二)【休,息日安排劳动者【工作又?不能安排补休—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!200?%的工资《报酬;
》。
【 , (三)【法定休假日》安排劳动《者工作的《另行支付不低于工资!的300《%的工资报酬
【
《
第十三】条 实行计件工】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!件定额任务后企【业安排其延长—工作时间的》应当根据《。本办:法第十二《条规定的《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!其本人法定工作时】间计件单价的—150%、2—00%、《300%支付其【工资报酬《
【 第十四—条 经人力资【源和社会保》障部门批准实—行综合?计算:工时工作制的其综】合计算?工作时间超过—法,定,标准工作时间—的部:分应当?视为延长工作时【间企业应当按—照本办法第十二条】第,(一)项的规定支付!劳动者的工资—报,酬
《
? :。 企业在综—合计算工时周期内】安排:劳,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!作的应当按照本办法!第十二条第(—三)项的《规定支付劳动者【。的工资报酬
【
?
, 第》十五条 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】保障:部门批准实行不【定时工时制的不执行!。本办法第十二条的】规定:
》
,。 第十六【条 : 企业应当对从【事非全日制工作的】劳动者实行小—时工:资制其工《资由企?业与劳动者》协商确定但不得【低于企?业所在地小》时,最低工资标准支【付,周期最长不》得,超过15日》
:。
:
—非全日制用工—不执行本《办法第十二条的【规定
! 第十七—条 劳《动,者在:法定工作《时间内?依,法,参,加社会活动期—间企业应当视同其】提供了正常劳—。动而支付其工资
】
:。
》 第十八条 【 ,劳动:。。者在试用期的工【资不得低于》本企业相同岗—位最低档工资—或者:劳,动合同约定工资【。的80%并不—得低于?。企业所在地的最【低工资标准》。
,
?
?。 第《。十九条 》劳动者患病》或者非因工负—伤停止工作》在规定医疗》期内企业《按照不低于当地【最低:工,资标准的80%支】付其:病假工资《
】 第二十条— 劳动者因—涉嫌违法犯罪—被拘押或者》其他客观原因使【。。劳动合同《中,止履行的企业不再支!付劳动者工》资但法律、》法规另?有规定?或者: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!
:
《 , 第二十一条】 企业确因生产经!营困难无法》按时:足额支付劳动者工】资,的,应当向劳动者书面】说明情?况并经与《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!商一致后可以延期】。支付工资但》最长不得超过30】日
! 第?二十二条《 非因劳动者本】人原因造成企—业停工、停产未超过!一个工资《支付周期的企—业应当?按照劳动合》。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!资超:过,一个工资支》付周:期的若劳动者提供】了正常劳《动,企业按照不低—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!。支付工资《;若劳动者没有【提供正?常劳动企业按—照当:地最低工资标—准的70%以上支付!工资:支,付实际额度》。不得低于《当地最低《生活保障标准但法】律、法规《另有规定《或者双方另有约定】的,除外
《
?
, 第二—十三条 在工程】建设:领域实行人工费用】与其他工程款—分账管理制度
【
,。
《 施工总承包!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!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!(劳务费)专用账】户专项用于支付工资!建设单位与施—工总承包《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!合同中应当约定【人工费数额或者【其所占比例并将【款,项单独拨《付到施工总》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!的工资(劳务费【)专用账户
—
【 第二十四条 】 建设单《位或者施工总—承包企业违法发包、!转,包或者违法分—包导致拖欠工资的依!法承担清偿责任【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!承,包企业清偿后有【权向相关组》织、单位或者个人】追偿
【
, 第二—十五条 建—。设单位未按》照合同约定划—拨工程款导致拖欠工!资的由建设单位以】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!先行垫付工资建设】单位已经《拨付工程款但施【工总承包企》业未按合同约定拨付!给分:包企:业导致?拖,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!。包企业?以未结清的工—程款为限先行垫付】工资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