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: 纠纷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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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三十《。四条: :。因土地承包经营【发生纠纷的双方当】事人可以通过协【商解决也可以请求】村民委?员会:、乡(镇《)人民政府等调解解!决
【 当》事人不愿《协商、调解或者协】商、:调解不成的可以向】农村土地承包—仲裁机构《。申请仲?裁也可以直接向人】民法:院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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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第三十五—条 : 县:(,市、区)农村—土地承包纠》纷仲裁委员会负责本!辖区:农村:土地承包纠纷仲【裁工作
! 第三十六】条 ?仲裁委员会》。及仲裁庭人员组成、!仲裁案件的申—请、受?理、开庭《、裁决、执》。行等参?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仲裁法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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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七条 《当事人对仲裁裁【决不服?。的可以自收》到裁:决书之日起》30日内向人民【法,。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!讼的裁?决书:即,发生法律效》力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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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八条 】当事人对发生法律】。效力的裁《决应:当主动履行一方当事!人逾期不履》行,。的另一方当事人【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!的有:关规定向人民法院】申请强制《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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