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其《他方式的《承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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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, 不宜《家,庭承包的“》四荒”等可以采取】招标、?。拍,卖、公?开协商等其》他方式承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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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九条【 通过招》。标、拍卖、公开协】商等方式承包其承包!方案应当公示公【示时:。间不得少于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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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承包方—案应:当包括下列内—容承:包土地的名》称、座落、面积、用!。途、承包《方式:、承包主体的范【围、:。。承包期限、起—止,时间以及其他应当】注明的事项
】
第】二十条? , ,通过招?标、拍卖《、公开协商等—方式:承包农村《。土地的应当签—订承包合同当—事,人的权利和义务、承!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!。确定以招标、拍卖方!式承包的《承包:费通:。过公开竞《标、:竞价:。确定;以公开协【商等方式承包—的承包费由》双方议定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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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一条 乡(!镇)集体《所,有土地的承包—。经营期限《、收费?标准等事项由乡(】镇)集体经济组织或!。者,人民政府确定其收】取的承包《费由乡(镇)农村】。经济管理机构管【理用于?。改,善,生产条件
】
—第二十二条 【机动地?面,积不得超过本集体】。经济组织耕地—总面积的百分之【五,
【 机《动地的发包方式【应当采取招标或【者公开协商发包【方案应当经本集【体经济组织成员【的村:。民会议三《分,之二以上《成员:。或者三?分之二?以上村民代表同【意后:确定在同等条—件下集体经济组织】内部:成员享有《优先权
! , 机动地发包收!入归:机动地所有者—所有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平调》或,挪用
《
—。 机动地权属关】系不:得改变属于村—、,组(社)所有—。的机:。。动地应当分别归村、!组(社)所有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平调
《
《 第二十【三条 机动地的发!包期限一般为1【。年最长不得超过【3年
! 本条例实施前!依法发包的机动地承!包期限?超过本条《例限定最高年—限的有效承包合同】不得强行调》整,
】 第二十四条【 自农村人民公】。社工作条《例(修订《草案)颁《布至实行家庭联产】承包责任制前—乡、:村,及,其他单?位占用集体土地【(,经县级以《上人:民,政府或者人》民法院依法确权的】除外)从事生产经】营活动的可以继续】使用已经归还的【。不再返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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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实行家庭联产】承包责任制后乡、村!及其:他单位占《用集体土地的应当】退还;暂不》能,退,还的:用,地单位应当》按照当地机》动地承包收费标准向!集体经济组织缴纳费!用已经造林的收费标!准、:办法由双《方协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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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吉林省集体土—地承:包经营管理条例【实施以前敬老院、学!校,、卫生院、》农科实?验等公益事业占【用集:。体土地和行政事业单!位建办公用房占【用集体土《地的可以继续使【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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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五条】 集体《林地、草地、果园】、渔:塘等农村土》地的:承包方式应当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】成员的?村民会议三分之【二以上成员或—者三分之二》以上村民代表同意】后确定
! 第》二十:六,。。条 集体林地、】草,地、果园、渔塘等农!。村土地的发包收入按!土地权属归》所有者所有
】
第】二,十七:条 ?开,发经营“四荒”【遵循下列原则—
?。
【 (一—)合理规划;—。
?
》 (二】)治理与开发—相结合;《
】 (【三)实行综合治理】;
?
《 【 (四)保护—和改善生《态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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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《十八条 集体经济!组织应当《按照县级土地利用】总体规划和水土【保持规划治理开【发“四?荒”
《
—。 禁止私》自开发经营“四荒”!
】 第二《十九条 “四荒”!开发经营前应当由】集体经济组织—委托具有《资质的评估机构对“!四荒”进行资产【评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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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三十条 “【四荒”开发经营方式!、收费标准》等重大事项应—当经本集体》经济组织成员—的村民会议三分【。之,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!之,二以上?村民代表同意后确】定
! :“四荒”经营期限一!般,不超:过5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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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一条 “四!荒”可以由集体经】济组织内《部成员开《发经营也可以—。由,集体经济《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!人开:发经:营在同等条》件下集体经济组织内!部成员享有优先【权
! 发包方将农【村土地发包给本集】体经济组织以外的】。单位或?者个人承包应当对】承包方的资信情况】和经营能力进行【审查经本集》体经济组织成员的】村民会议《三分之二以上成【员或者三《分之二以上村—民代表的同意并【报,乡(镇)人民政府批!准
【 第三—。十二条 集体经济!组织发包、》。。出租、拍《卖“四荒《”土地?。承包经营权所收取】的费用应当计—入村或者组》(社)?。。的公积金不》准,挪用:和平: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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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三条— , 吉林?省集体土地承包【经营管理条例实【施前:订,立的:“四荒”开发经营】合同:主要条款不完备【的应当补充完备不得!强,行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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