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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家庭】承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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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九条 未】。划为:基本农田《的耕地?承包方可《以从事林果业、牧业!、渔业等生产经【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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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条 禁止弃【耕、撂荒《承包耕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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弃耕、撂!荒一年?的发包方应》当向承包《方收取荒芜费并【。。。监督、指导其耕【种连续两《年弃耕、撂荒—的发包方应当解除承!包合同收回承包地并!向承包方收》取荒芜?费荒芜费的收—取标准?按有关规《定或承包合同约定执!行收取的荒芜费计入!公积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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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—条, 承包期内除法定!事由外发《包方不得收回承包】地
! 承包期内发包方!。对依法收回承包的】耕,地和草地因生产周期!没有结束不》能及时收回的待本】生产周期结》束后再?收,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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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】收回的承《包地应当用于调【整,承包土地或》承包给新增人—口在此之前》参照机?动地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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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十二条 《 ,通过家庭承包取得】的土地承《包,经营权可以》依法采取转包—、出租?、互换、转》让、入?股,。。或者其他方式—流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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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 土地!承包经营《权流转的当事—人双方应当订立【书面:合同:
! ,土地承包《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!以向:农,业行政主《管部门?。。申请合?同鉴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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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采取转让方式—流转:的转让方应》当事先?向发包?方提出书面申请发】包方应当在15日内!将书面意见》送达:申请人逾期未—送达的视《为同意
【
《 采取转包、出租!、,互换或者其》他方式流转的当事人!应,当在15日内报发】包方备案
】
: , 第十四条【 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,政府:农业等行政》主管部门和乡(镇)!农,村经:。济管理机构应当【根据:需,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!经营:权流转信《。息库及?时公布流转供求信】息提供?流转业务指导—和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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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第十五条 乡(】镇,)人民?政府、村集体经济】组,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未!经承包方《同意不得强制租赁承!包方:的承包地《再进行转租》或转包未经》承,。包方委?。托不得代《承包方签订流转合同!
— 第十—六条 《有下: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!更或者解除土地承】。包经营权流转合同】
【 (一!)当事人双》方协商同意并—且不损害《国家、?集体利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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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《)由于?自然灾害等》不可:。抗,力的:原因致?使流转合同无法履行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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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】)当事人一方不履行!合同规?定的义务或》者丧:失,履行义务能力致【使流转合同无法继】续履行的《;
】 》 :(四)土《地被依法征收、【征用和?占,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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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 (五)法—律、:法规规定的》其他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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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十七条 有下列情!况之一土《地承包?。经营权?流转合同《无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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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(一)《损害国?家利益、社》会公共利益或—者对抗善意》第三人的《。;
! ,。 》(二)采取欺—。诈、胁迫或者其【。他不正?当手段签《订合同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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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(三)不属》于同一集体经济【。组织的承包人互换】土地承?。包经营权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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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四》)采取转《让方式流转未—经,发包方同意的;
!。
《 【 ,(,五)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其他情况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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