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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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一条? 为了规范农村】土地承包经营—管理保障承》包经:营,者依法取得的—。土地承?包经:营权和?发包方的合》。法权益稳定和完【善以家庭承包经营】为基础、统》分结合的双层经【营,体,制促进农村经济【发展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】。村土地承《包,法等法律、》。法规:的规定结合》。本省实?际制定本条例—
【 : 第二条 本省】行政区域内的农村】土地:承包经营管理活【动适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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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《三条 本条例所称!农村土?地是指乡(镇)【、村、组(社)农民!集,。。体,所有和国家所有依】法由农民集体使【用的:耕地、林地》、草地以及依法【用于农业的》农田水利用地、【养殖:水面和“《四荒”等其他土【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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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“四荒”是指未开】发利用的荒山—、荒沟、荒丘、【荒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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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 属于村集体所有!的土:。地,归村集体经济组织】成员共同所》。有;属于组(社)】集体所有的土地【归组(社)集—体,经济组?织成员共同所有;属!于乡:(镇)集《体所:有的土地归乡—(镇)集《体,经济组织《成员共?。同所有
! ? 第:五,条 农村土地【。承包经营管理—遵循下列《。原,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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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】 (一)坚持民】主协商、公开—、公平?。、公正;
【
—。 》(二:)兼顾?国,家,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!。益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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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》(三)合理开发、】保护和?可持续利用土—地资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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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有【。利,于土:地承包经营权—依法流转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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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承包程【序合:法;
—
? (六!。),遵守有关法律、【法规
—。
?。 第六条 】。集体经济组织—。是农村土地》的发:包方乡(镇)、村】集体经济组织—不,健全的分别由乡【(,镇)人民政》府,、村民委员会发【包;组(社)集【体经:济组织不健全的【由村民小《组发包或者村民委】员会代行发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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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依法?取得农村土地承包】经营权?的农户、个人和【单位:是,农村土地《的承包方
》
】 第七条 农村】土地承包经营必须依!法订立书面》。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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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!上地方人民》。政府应当向承包【方颁发?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】。。或,者林:权证:等证:书予以确认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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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八条 县级以】上地方?人民政府农业、【林业等行政主管【部门分别依照各【自职责负责本行政】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!及承包合同管—理,乡(镇)人民—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农村?土地承包及》承包合同管》理具体工作可—以委:托,乡(镇)农村经【济管理机构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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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集,体经济组织依法对】集体土地承包—经营:活动进行管理村集】体,经济组织不》。健全的由村民委员】会管理社集》体经济组《织不健全的由—村民小组管理—或者由村民》委员会代行管理【乡(镇)所有的【集体土地由乡(镇】)集体?经济:组织经营管理—。乡,镇,集,体,经济组织不健全【的由乡(镇》)人民政府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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