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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章?。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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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一条 《。为了规范农村土地】承包:经营管理保》障承包经营》者依法取得》的土地承《包经:营,权和发?包方的合法权—益稳定和完》。善以家?庭承:包经营为基础、统分!结合的双层经—营体制促进农村【经济发?展,依据中华人》民,共和国农《村土地承包法等【法律、法《规的规?定结合本省实—际制定本条例
】
— 第二条》 本?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!土地承包经营管【理活动适用》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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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三条 本条例】所称农村土地是指乡!(镇)、村、组(】社):农民集体所有—和国家所有依—法,。由农民集体使用的】耕地:、林地、草地以及】。依,法用于农业的农田水!利用地、养殖水【面和“四荒”等其】他土地
《
!“四荒”是指未开】发利用的《荒山、荒沟》、,荒丘:、荒滩
! 第》四条 属于—村集体所有》。的土地归村集体【经济组织成员共【同所有;《属于组(社)集【体所有的土地归组】(社)集体经—济组织成员共同【所有;属于乡(镇】)集体所《有的土地归乡(镇】)集体经济组织成员!共同所有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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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》。 农村土地承包经】营管理遵循下列【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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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(,一)坚?持民主协商、—公开、公平、公【。正;
【
【 (二)兼顾【国家、集体、个人】三者利益;
【
!。 , :(,三)合理开发、保】。护和:可持续利《用土:地资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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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。 (四?。)有利于土地承包经!营权依法流转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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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五)承!包程序合《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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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六】。)遵守有关法律【、法规
】。
, 第六—条, 集体经济组织是!农村土?地,的发包?方乡(镇《)、:村集体经济组织【不健全的分》。别由乡?(镇)人民政—府、村民委员会【发包;组(社)【集体经济组织—不健全的《由村民小组发包或者!村民委员会代行发】。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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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【。法取得农村土地承】包,经营权的农户—、个人和单位—是农村土地的—承包方
!。 第》七条 农村—土,地承包经营必须【依法订立书面—合同
《。
县!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应当向承包》方颁: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!或者林?权证:。等证书予以》确认
【
第八条】 县级以上—地,方人民政府》农业、林业等行【。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!各自职责负责—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!地,承,包及:承包合同《管理乡(镇)人【民政府负责本行【政区:域内农村土地承【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具!体工作可《以委:托乡(镇)农村经济!管,理机构?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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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集?体经济组织依法对】集体土地承》包经营?活动进行管理村【集体经济组织不健】全的由村民》委员会管理社集体经!济组织不健全的由】村民小组管理或者由!村民委员会代行管】理乡(镇《)所有的集体土【地由乡(镇》),集,体经济组织经营【管理乡?镇集体经济组织不健!全的由乡(镇—)人民政《府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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