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?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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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为了】规范农村土地承包】经营管理保》障承包经《营,者,。依法取?得的土地《承包经营权和—。发包方的《。合法权益《稳,定和完?善,以,家庭承包经营为【基础、统分结—合的双层经营体制】促进农村《经,济发展依据中华人】。民,共,和国农村土》地承包?法等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结合本省实【际制: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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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条 本省行政区!域内的农村》土地承包经》营管:理活动适用》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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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条 本—条例所称《农村土地是指乡(镇!)、村、《组(:社)农民集体所有】和国家所《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!用的耕地、林地、】草地以及依》法用于?农业的农田》水,利用地、养殖水【面和“?四荒”等其他—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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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“四荒”是指未!。开发利用《的荒山、荒沟、荒丘!、荒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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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条 属于村【集体所有的》土地归村《集体经济组》织成员共同所—有;属于组(社)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组!(社)集体经—济,组织成员共同所有】;,。属于:乡(镇?)集体所有的土地】归乡(?镇)集体经济组【织成员共同所—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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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五条 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】管理遵循下列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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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】(一)坚持民主【协商、公开、公平】、公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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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)【兼顾国家、集体、】。个人三者利益—;
【 《 (三)合】理开发?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!土地资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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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?四)有利于》土地承?包经营?权依法?流转;
》
— : (五)承】包程序?合法:;
—。
【 (六)》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!
【。 ,。 第六条 — 集体经济》组织是农《村,土地:的发包方乡(镇【。)、村集体经济组】织不健全的分别由】乡(镇?)人民政府》、村民委员会—发包;组(》社):集体经济《组织不?健全:的由村民《小组发包《或者村?民委员会代行发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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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依法取得农》村土地?承包经营权》。的农户、个人和单位!是农村土地的承包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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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】 农村土》地承包经营必须【依法订立书面合同】
【 , , ,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《应当向承包方颁【发土地?承包经营权》证或者林权证等【证书予以确认—。
】 :第,八条 县级—以上:地方人民政府—农业、林业等行【。政主管?。。部门分别依照—各自职责负责本行】政,。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!及承包合同管理乡(!镇)人民政府负【责本行政区域内【农,村土地承包及承包】合同管理《具体工作可以委【托乡:(,镇)农?村经济管理机构【负责
】 , 集体经济组】织依法对集体土地承!包经营活动进—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!织不健?全的由村民委员【会管理社集体经【济组织不健全的【由村:民小:组管:理或者由村民委【员会代行管理—乡(镇)《所有的集体土地【。由乡(镇《)集:体经济组织》经营管?理乡镇集体经济组】织不健全《的由乡(镇)人【。民政府管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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