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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社会保!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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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》。条 省人民政!府及其公安、人【力资源和社会—保障、卫生和计划】生育、民政、住房和!城乡建设等有—关部门应当根据【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老!年,人随配偶、》赡养人和扶》养人迁徙、》异地生存《认证与养老》金,领取、医疗保险、享!受养老服务》等具体?办,法为家庭成员与【。。老年人共同》生活:或者就近居住、照】料老年人提供方便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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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一条【 县》级以:上人民政府应—当按照国家规—定完善?城镇: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】、城乡居民》养老:保险制度根据经【济社会发展状—况逐步?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!水平保障老年人的】基本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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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二条!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应当完】善职工基本医—疗保险、城镇居民】基本医疗保险、新型!农村合作医疗体系】保,障老年人《的基本医疗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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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—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!年人和符合条件【的低收入家庭中的】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!基本医?疗保险或者新型【农村合作医疗所需个!人缴费部分由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给【予部分或者全—额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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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本】省参保(参合)离开!参保(参《合)地在省内长【期异地居住取—得居住?地户:籍或者居住》证,的老年人异地就医时!。按照有关规定—以参保(参合)地】的支付政策即时结】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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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三条 【 ,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应当建立老年】人长期护《理保障制度对生活长!期,不能自理、经济【困难的老年人—。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!况给:予护理补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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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当在基本】医疗保险范》围,内逐步建立》医,疗照护保险制度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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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鼓励—商业保险公司开展】针,对老年人的长期护理!。保险、人身健康保险!。和意:外伤害保险等—相关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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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四条?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应当按照有】关规定对享受城【。乡最低生活保—障的老?年人适当增发补助金!。。;对符合条件—的患病老年人实施】医疗救助和》困难群体重特大疾】。病医疗救助》;,对经济困难的—老年人给予养—老服务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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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五条 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对于独生子】女伤残以及》。独生子女死亡后未】再生育?或者收养《子女家庭的老年人按!照国家和省有—关规定?在经济?、养老和医疗等【方面给予扶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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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二十六条 !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实施廉租住房【、公共租《。赁住房保障制度时应!。当照顾符合》条,件的家庭成员均为老!年人的?家庭户优先安排实】物配租与租》。赁补:贴;在农村进—行危旧?房,屋改:造时对经济困难、】家庭成员均》为老年人且》符合条件《的应当优先安—排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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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 :第二十七条》 ? 建立八十周—岁以上低收入老【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具!体办法由《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制定鼓【励有条件的》地方逐步扩大发【放范围提高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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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八条 】。 农村可以将—未承包的《集体所有的》。部分土地、山—林、水?面、滩涂等作—为养老基地收益【供老年人养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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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鼓励: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!。排一定比例的集体经!济收入用于老—龄事业?。
【 第二十九【条 《 鼓励公民、法人】、慈善?机构和?其他:社会组织捐赠、资助!老龄事业《为老龄事业发展【提,供人力、物力—、资金和技术—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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