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社会保—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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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条 《 省人民—。政府及其公》安、人力《资源和社会保障【、卫:生,和计:。划生:。育、:民政、住《。。房和城?乡建设等有关部门】应当根据国家有【关规定?制定老年人随配【偶、:赡养人和扶养人迁】徙、异地生存认证与!养老:金领取、医》疗保险、《享受养老服务等具】体办法为家庭成员】。与老:年人共?同生活或者就近【居住、照料》老,年人提供方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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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》一条 县级】。以上人?民政府?应当按照《国家规定完善城【。镇职工基本》。养老保险、城乡居】。。民养老保《险制度根据经—济社会发展状况逐】步提高老《。年人:社会保障水平保障】。老年:人的基本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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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二?十二: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!善职:工基本医疗保—险、城?。镇居民基《本医疗保险、新【。型农村合作医疗【。体系保?障老年人的基本医】。疗需要
! 享受最【低生活保《障的老年人和—符合条件的低收【入家庭中的老年人】参加城镇居民—基本医疗保险—或者新型《农村合?作医疗所《需个人缴费部分由】。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?给予部分或者全额】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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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本省参!。保,(参合)离开参保(!参,合):地在省?内长期异《地居住取得居住地户!籍或者居住证—的老年人异地—就医时按照有—关,规定以参《保(参合)地的【支付政?策即时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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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》十三条 —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应《当建立老年》人,长期护理《保障制度对生活长】期不:能自理、《。经济困难的老年人】根据其失《能,。。程度:等情况给予护—。理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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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应:。当在基本医疗保险范!围内:逐步建立医疗照护保!险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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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鼓:励商业保《险公司开展针对老】年人的?。长期护?理保险、人身—健康保险和》意外伤害保险等相】关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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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二十四条 !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按照有【关,规定对享《受,城乡最?低生活保《障的老年人适当【增发补助金;对【符合:。条件的患《病老年人《实施医疗救助和困】难群:体重特大疾》病,医,疗救助;对经济困难!的老年人给》予养老服务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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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《五条 —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对于独生子女伤残!以及独生子女—死亡后未再生—育,或者:收养:。子女家庭的老年人按!照国:家和省有关规定在】经济、养老》和医疗等方面给予】扶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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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二十六条 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实施廉租住房【、公共租赁住房保】障制度时应》当照顾符合》条件的?家庭成员均为老年人!的家庭户优先安【排实物配《租与租赁《补贴;在农村—。进,行危旧?房屋改造《时对经济困难—、家:庭成员均为老年【人且符合条件的应】当优先安排》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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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。十七条 》 :。建立八十周岁—以上低收入老年【人高龄津贴制—。度具体?办法:由,县级:以,上人民政府制定鼓励!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!大发放?范,围提:高,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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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八条 — : ,农村可以将未—承包:的集体?所有的部分土地、】山林、水面、滩涂等!作为养老基地收益】供老年?人养:。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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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鼓?励农村?集体经济组》织安排一定比—例的:。集体经济《。收入用?于老龄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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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,九条 》 鼓励公民、法【人、慈善机构和其】他社会组织》捐赠、资助》老龄事业《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!人,力、物力《、资:。金和技?术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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