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?三章 供热与用热】 】    《。第十:一条  城市供热】经营实?行许可制度热经营】企业应当具》备下列条件 — 》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一—) 有稳定、安全】。的热源; !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(《二) 有与其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】。。资金;? 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 】有健全的《服务和安全管—理制度; 》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)【 有具备相应的【从业资格的》供热技术人员—和安全管理人员;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) ?。法,律、法规规》定的:其他条件; !    》 第十二条 — 成立热经营企业】由县级?以上人民《政府供热主管部【门审查批准颁—发经营许可证 】   —。  供热主管部门】应当自收《到申请材料之日【起十五日内》审查完毕《经审查不《予批准的《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!明,。理由  !   ?第十三条  热生产!企业:与热经营《。企业、热经营—企业与?。用户应当签订—供热合同 — 《    供热合【同的格式《与内:容应当符合国家【。。和,省的有关规定 【     !第十四条  —。热经营企业应当【按照当地人民政【府,确,定的:供热起?止期供热推迟开始供!热或者提前停—止,供热的应《当,向用户退还相应热费! ,  —   当地》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!候变化?情,况适:当调整供热起止期】。 ? ?    第十五【条  ?供热:期内居民用户的【室内温度《昼夜不?得低于摄氏18【度;低?于,摄氏1?8度的?热经:营企业应当》退还相?应热费退费具体办】法由市、《州人民政府制定 !。     热!经营企业应》。当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设》。。定居民用《户,室内温度检测点定】期测查室内温—度 【    第十六条】  热生产企业、热!经营企业《应当按照《供用热?合同保证供热供热】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!积极进行抢修—及时通知用》户并:依据供用《。。热合同对热》经营企业或者用户】予以赔偿《。 —    第》十七条  热—经营:企业应当向社会【。公布承诺的服务标】准和:质,量设置并公开报修】、投:诉电话及时处—。理用:户反映的问题 !     【第十八条《  用户不》得有下?列行为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一) 擅自》增挂暖?气片; 《  —。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 擅自增!加,水循环设施;— ?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(三) 擅自!排水放热《。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四:。) 擅自改变—。热用途; 》。 《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(五) 》阻碍热经营企—业对供热设施进行维!护、管理 【  《 ,  第十九条  】供热期?内当地供《热主管部门应当【对供:热运行服务和—供热质量进行检查】。。监督设置投诉—电话及时协调处【理检查发现的—和投拆人反映的【问题投诉处理情况应!当及时反馈》投诉人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