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三章 供热【与用热 》   】  第十一条  】城市:供热经营实行许可】制度热经营企业【应当:具备下列条件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: 有稳定、安全的热!源; 】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(—二): 有与?其经营规模》相适应的资金; !    【  : ,。  (三) —有健全的服务—和安全管理制—度; 》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四) 有具—备相应的《从业资格的供热【技术人员和安—全管理人员; !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五) 法》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其他条件; 】     !第十二条  成立】热经:营企业?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供热主管部门审查批!准颁:发经营许可》证 —  :   供热主—管部门?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!之日:起十五日内审查【完毕经审查不予【批准的应当书—面向:。申请人说明理—由 ?     第!十三条  热—生产企业与》热经营企《业,、热经营企业—。与用:户应当签订供—热,合同  !   ?供热合同的格式与】内容应?当符:合国家和省的有【关规:定 —     第十【四条:  热经营企业应当!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!定的供热起止期供热!。。推迟开始供热或【者提前?停,止供热的应》。当向用户退还相应热!费 》     当地】人民政府应》。当根:据气候变化情况【适当调整供热起止】期  】  : ,第十:。五,条  供热期—内居民用户的室内温!度,昼夜不得低于摄氏1!8度;低于》。摄氏1?8度的热经营—企业:应当退?还相应热《。费退费具体办—法由市、《州人民政《府制定 《 ?     热经营!企业应当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设—定,居民用户《室内温度《检测点?定期测?查室内温度 !。  ?   第十六条 】 热生产企》业,、热经营企业—应当按照供用热合】同保证供热供热设】施发生?。故障时应当》积极进?行抢修及时》通知用户并》依据供用热合同【对热经?营企:业或者用户》。。予以赔偿 》 :  《   ?第十七条  热经】营企:业应当向社》会公布承《诺的服务标准和质量!设置:并公开报修》、投诉电话及时处】理用户反映的—问题 》     第十!八条  用户不得有!下列行为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一) 擅自增】挂,暖气片; 】。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 擅自增加水循!环设施?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三) 】擅,自排水放热; ! :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四) 擅】自改变热用途; !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五) 阻碍】热,经营企业《对供热设施进行维】护,、管理 》    【 第十九条  【供热期内当地供热主!管部门应当》对供热运行服务【和供热质量》进行检查监》督设:置投:诉电话及时协调处】理检查发现的和【投,。拆人反映《的问题投诉处理情况!应当及时反馈投诉人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