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四章 —。供热收?费
《。
:
? 第二十条 ! 实行?有偿用热制度
!
用户!应当:及时、足额缴—纳热费热经营—企,业提前收取热费的应!当扣除相当于同期银!行活期存《。款利息的《钱款:
《
节【能建筑应《当减收热《费
》
: 第》二十:一条 热》。经营企业可以向用】户直接收取热费【也可以委托有关单】位代收热费
【
,
第二!十二条 用户【已安装?热量:表,的按:照,热,量表:读数计收热》费;用?户未安装热量表【的自20《05年冬《季采暖期起按照采暖!的使用面积计—收热费采暖的使用面!积,计算规程由省建设行!政主:管部:门制定
】
第二十三!条 热《。价与供热有关的【各类收费标准—均应当根据价格管】理权限依据社会平均!成,本和市场供》求状况以及社会承】受能力由价格主管】。。部门:。确定
【
:。 ?价格主管部门—在确:定和调整价格时应】当,开展价格、》成,本调查举行听证会】听取消费者、—经营者?和供热主管部门等】有关方面的》意见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