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二章: 规划?与建: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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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七条 — 城:市供热规划应当符】合城市总《体规划?按照合理布局、统筹!安排的原则编—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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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城?市,新区开发、旧城改造!、,道路建?设等不?得占用?供热发展规划预【。。留的城市供》热设施用地》
— : , 城市供热规—划一经纳入城—市总体规划不得擅】自更改
! 第八—条,。 新建《、改建、扩建的城】市供热?工程必须《符合城市供热规划并!依法履行基本建【设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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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城:市供热规划范围内】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】工程其配套的供热设!施,应当与主体工程同】时设计?、同:时施工、同时—验收
! 城市》人,民政府应当对环境】效益好和节能效率】高的城市集》。中供热工程给予支持!
【 第九条 】建设城市供热—。工程应当依据招【标投标法的》规定设计、施—工单:位
【。 从事城市】供热工程设计、施】工的单位《必须具备相应—。资质
! 第《十条 ? 新建住宅房—屋应当实行分户控】制供热?并预留安装热量表位!置现有住宅房屋【应当逐?步进行分户控—制供:热改造分户改造【所需费用的》承担办法由当地人民!政府根据本地—。实际情况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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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积极推行安!装使用热量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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