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: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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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 —为加强城市供热【管理保障热生产企业!、热经营企业和用户!。。的合法权《益,促进供用热市场有】序发展?。根据本省实》际制:定本条例
》
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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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二,条 凡在本省行政!。。区域内?从事城?市,供热规划、建设、】管理、经营的单【位及用户均须遵守】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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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本条便《所称城?市供热是指利用工业!余热、地热》、核能供《热和热电联产、【自备电站、燃煤【(,气,、油)锅炉所产生的!蒸汽、热水》。通过管网有偿提【供给:用户的生产》和生活用《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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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本条《例所称热生产企【业是指为热经营【企业提供《热能的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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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本条例所—称供热经营企—业是指自备热源或】者利:用热生产企业—提供的?热能从事经营性供热!的单位?
》
, ?。 本条例所称用【户是指?利用热经营》。企业提?供的:热能为其《生产或者生活服务的!单位:。和居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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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条 《 ,城市供热实行统【一规划和管理优先】发展集中《供热限制并逐步【取消分散锅》炉供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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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五条 县级【。。以上人?民政府城市供热主】管部:门,负,责本行?政区域内城市—供热的?管,理工作?
!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有关《部门应当《按照各?自职责做好》。与城市供热相—关的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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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, 鼓励国内外经【济组织或者》个人投资建设—。供热设施兴办热经】营企业推广先进的】供热技术和》科学办法提高供热服!务,。质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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