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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【。 行政公开》  !   第《一百四十五条  行!政机关应当将主【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!过政府公《报、政?府,网站、新闻发—布会以?及报刊、《广播、电视等—便,于公众知《晓的方式公》。开   !  第一百四十六】条  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当以政【府公报和指》定的政府《网站为?本级政府统一—的政府信《息发布平台 — ? ,  :   下列政府信】息必:须在县?级以上人民》。政府的政府公报和指!。定的政?府网站上公》布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县:级,以上人民政府及【其工作部门制定的】规范性文件;—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本规定!确,定的重大行政决【策结果?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?。)中华人民》共,和国政?府信息?公开:条,例,确定的其他应当主】动公开的重点政府】。信,。息, 》    《 在政府公报—上公布的《规范性文件文本为标!。准文本县级》以上人?民政府及其工—作部门制定》的规范性文件未在政!府公报、指定的政】府网站上公布的不得!作为实?。施行政管《理的依据对》公民、法人或者【其他组织《没有:。约束力 《     !。第,一百四十七条—  行政机关公【开,政府:信息的场所和设施包!括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一)各级人》民政府在《国家档案馆、—公,共图书馆设置的政】府信息查阅》场所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各—级人民政府及其工】作部门设立》的政府?服务中心、》办事:大厅; 【。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?(三)各级人民【政府及其工作部门】。。设立的公《共查阅室、》资料索?取点:、信息?公开栏?。、电子信息屏等【  【   各《级人民?政府及?其工作部门设立的信!息公开查《阅场所?应当放置政府—公,报并配置可》查阅政府《网站的?电子设备方》便公众查《阅政府信息索取【相关资料 — 《    第一百四十!。八条  除行政机】关主动公开》的政府信《息外公民、法人【或者其他组织—可以根据自》身生产?、,生活、科研》等特殊需要》向行:政机关申请》获取相?关政府信息行—政,机关收到政府信【息公开申请后应当】依,法作出答复 】     第】一百四十九条—。  行政机关召【开,涉,及公众?切身利益、需要【公众广泛知》。晓和参与的行政【会议可以公开举【行允许公民、法人】或者其?他组织?出,席,旁听但?是会议内容涉及【依法不应公开—的政府信息的不得】公开举行 》 :     第】。一百五十条  公民!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认!。为行政机关不依【法履行?政府信息公开—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!政机关、《监察机关或》者,政府信?息公开工作主管部】门举报收到举报的】机关:应当予以调查—处理:  【   公民、法人】或,者其他组织认为【行政机关在政府信】息公开?工作:。中的具体《。行政行?为,侵犯其合法》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!行政:复议或者《依法:提起行政诉讼— : :  ?   第一百五十一!条,  行?政机关应当采取措】施加:快电子?政,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!工程扩?大政:府,。网上办公《。范围 【 ,。  :  除法律》、法规、规章有【禁止规定以外行政机!关实施?行政管?理均:可以通过互联网与】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!组织联系但》是一方以电子文档实!施法律行为应当征得!对方同意 — :。  ?   在电子政务活!动中行政机关与公】民、法人或者—其他组织的电子【签章与书面签章具有!同等的法律》。。效,。力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