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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八章 行政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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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—百五十?二,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。加强政府层级监督】健全完善政》府层:级监督制度创新政】府层级监督》机制和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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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察】。、审计等专门监督】机关应当《切实履行法》定职责依法加—强专门监督各级【行政机?关应当自觉接—受监察、审计—等专:门监督机关的监【督
! 第?一,百五十三条 行政!机关应当接受同【级人民代表大会及】其,常委:。会的监督《接受:人民政协的民主【监督依照有关法律】的规定接受司—。。法,机关的监督接受新闻!舆论和人民群众的】监,督
! 第一百五十四】条 县级以上人民!。政府应当加强政府】绩效:管理逐步建立—健全政府绩》效管理体系》实行政府绩效—评,估提高行政效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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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政府—绩效评估应》当包括行政机关履行!职责、行政效率、】行政效果、行政成】本等内容《
— : 政府绩效评估的!标准、指《标、过程和结果应】当,通过适当方》式向社会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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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政府绩效【评,估应当实行行政【机关内部评估与【外,部评估相结合通【过,召开座?谈,会,、聘请监《督评:议员、组织公—开评议等多种形【式广泛?听取公?众和:社会各界的》意见由公《。众和社会各》。界代表?。参与评估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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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百五十五条 】县级以上人》民,政府应当加强对【本规定实施情况【的监督检查及时【纠正行政程序违法行!为
【 监》督检查?的主:。要方式(一》)听取本《规,定实施情况的报告】;(二)开展实【施行政?程序:。工作的检《查;(三)》重,大行政行为》登记和备案》。;(四)行政执法】。评议考核;(—五)行政执法案【卷评查;(六—)受理?公众投诉、举—。报;:
【 (七!)调查?公众投诉、举报【和媒体曝《光的行政程序违【法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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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八)查处行政程!。序违法行为》;(九)其他监督】检查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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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一百五十六条 【 公:民、法人《或者:其他:组织认为《行政机关的》行政:行为违反法定—程序的可以向其本级!人民政府法制部门】、,监察部门和上级【行政机关投诉—、举报要求调查和】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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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政《府法制部门、监察】部门和上《级行政机关应—当公布受理投诉【、举:报的承办机》构和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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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接受投诉、举!报,的行:政机关对受理的【投诉、举《报应:当进行调查依照职权!在,60:日内作出处理决定】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!诉人、?举报人?。。
》
第一百五!十七条 县级以】。上人:民政:府法:制部门?应当建立《行政机关依法行政】档案对?本,。级人民政《府,各工作部门和下【一级人民政》府的:。行政程?序违法行为》应当予以登记—。并将违法记录—以适当方式》向社会公布
【
—。 第一百五—十,八,条 行政》机关行?政程序违法的—行政:机关应?当依职权或者依【申请自行纠正
【
!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法—制部门对公众投【诉举报、新闻媒【体曝光和监督检查】。中,发现的行政机关行】政程序违法行为【应,当,向有关机《。关发出?行政执法监督通【知书建议自》行纠正有关机关应】当在30日内将处】理,结果向政府》法制部门报》告
》
: 第一百【五十九?条 行政机关【不自行纠正行政执】法违法行为的由【有监督权《的机:关根据违法行为的】性质、程度等情况依!照职权分别作出【如下处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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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责【令履行;(二)确】认,无效;(三》)撤销?;(四)责令补正】或者更正;(五)确!认违法
! 第》一百六十条 —。 行:政机关具有下—。列情形?之一的应《当责令履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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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《。一)不履《行,法定:职责的?;(二)《拖延履行《法定职?责,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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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百六十一条—。 具有下列情形】。之一的行政执法【行为无效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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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一):不,具有法定行政—执法主体资格—的;(二)没—有,法定依?据的;
! ? 《 (三)法》。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!的其:他无效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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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行《政执法行《为的内容被部—分确认无《效的其他部分仍然有!效但是除《去无效部分》后行政行为》不能:成立的?应当全部无效
【
!。无效的行政执—法,行,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!力
】 第《一百六十二条— ,。 具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!行为应当撤销—。
— 【 (一)主要证【据,不足的;(二—)适用依据错误【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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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【违反法定程序—的但:。是可以补正的—。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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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四)超》越法定?职权的;(五)【。滥用职权的;
【
》 》 (六)—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规定的?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!
【 行政执法【行为的内容被部分】撤销的其他部分仍】然有效但是除去撤】销部分后行政行【为,不能成立的应当【全部撤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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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—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后!其撤销?。效力追溯至》行政:执,法行:为作出之日;—法律、法规》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其!撤销效力可以自撤销!之日:发,生
》
: 行政执法行!为被撤销的如果【发现新的《。证据:行政机关可以—依法:重新作出行政执法行!为,
】 第一百六十三条! 行政执法行【为的撤?销,不适用以下情形
】
! (一)撤】销可能对公共—利益造成重大损害】的;
—。
【 (《二)法律《、法规、《规章:。规定:的其他?。不予撤销《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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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行政执法行为不予撤!。销的行政机关—应当自行采取—补救措施或者由【。有权机关责令—采取补?救措施
】
第一【百六:十四条? 具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行《政执法行为应当【。。予以补正或者—更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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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, :(一)未说明理由且!事后补充说明—理由当事人、利害关!系人没有异议—。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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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《二)文字表述错误】或者:计算错误的;(【三)未?载明:决定作出日期的;】
】 (四)!程序上存在其—他轻微瑕疵或者遗漏!未侵犯公民、法【人或:。者其他?组织合法权》利的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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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正应当!以书面决定的方式】作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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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六十【五条 行政执【法行为具有下—。列情形之一的应当】确认违法《
》
】 (一)行政—机关:不履行职责责令其履!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!。意义:的;
! 【(二)行政执法行】为违法不具有可【撤销内容的》;
! 《 :(三)行政》执法行为违法依【法不予撤销的—;
》。
》 : , (四)其—他,应当确认违法的情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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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六十六条! 行政机关—的,。具体行?政行为违《反法定程序侵犯公】民、法?人或者其《他组织?。合法权?益的公?民、法人或》者其他组织可—以,。依法申请行政—复议或者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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