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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 】。行政决策听》证,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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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一,百三十五条 行政!机关举行行》政决策?听证会应当》在听证?会举行?前1:5日公告以》下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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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(一)举行听证【会的时间、地点【;(二)听证—的事项;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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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《。(三)?公众:。参加听证会的报名时!间、:报名方式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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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》百三十六条 — 听证会《参加人应《当通过自愿报名【的方式产生并—。具,有广泛?的代表性报名参加】听,证会的公众》人数较多需》。要选:择听证?会,代表的?行政机关应》当随机选择公众代表!参加听?证会
》
》 , 报名参加》听证会?的人数?不多的行政机—关,应当让所有报名者】参,加听证会行》政机:关也可以《邀请有关公众代【表,参加:听证:会
! 听?证,举行前?10日应当告知听】证代表拟作出—行政决策的内容、】理由、依据和背景】资料
【
第一百三!十七条 听证【会按照下列步骤进行!
:
【 《 (一)主持—人宣布听证会开始;!。
,
?
】 (?二):记录员查《。明听证会《参加人是否到—会并宣布听》证会:。的内:。容,和纪律;
!
? : (三)决】策承办单位工作人员!陈述;(四)—听证会参加人依次】陈述:;
【 — (五《)听证会参加人之间!、,听证会参加人—与决策承《办,单位工作人员—之间围绕听》证事项进行辩论【。
】 第?一百三十八》。条 听证会—参加人?陈述意见《。应当:遵守合理的时—间要求听证会—参加人在规定—的时间内未能—详尽发表的意见可】以以书?面形式?提,交给决策承办单【位
! 第?一百:三,十,九条 听证会【应当制作笔录如实】记录发言人》的观点和理由也可】以同时进行录音【和,录像听证《会笔录应当》经听证会《参加人确认》。无误:后签字或者》盖章
【
, , 行政机—关应:当充分考虑、采纳】。。听证参加人的合理意!见;不予采纳的【应当:说明理?由意见?采,纳情况应当向社会公!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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