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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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一般规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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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百三十条 —。 行政?听证应?当公开举行涉及国】家秘密和依法—受到保护的》商业秘密、个人【隐私:的,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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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一百?三十一条 听证主!持人应当《具备相应的法—律知:。识和专业知识听【证主持人应当经政】府法:制部门统一组—织,培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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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听证主持人由行!政机关负《责人指定行》政机关直《接,参与:行政决策方》案制定的人》员不得担任该行【政决策听证主—持人行政机关—调查:人员:。不得担任该行政执】法,听证主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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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三十二】。条 听证主持人行!使下:。列,。职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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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》。)指挥听证会的进行!;,。(二:)维持听证会秩【序,;(:三)指定记录员【;(四)其他应当由!听证主?。持人行使的职权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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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一百三十三条 !听证记录员负责【听证会的记录—。以,及其他与听证会【有关的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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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记录—员应当对听证过【程作准确《、全面?的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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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一百三十—。四条 行政机【关以及有关单位【和个人不得》采取:。欺骗、?贿赂、胁迫等不【正当手段操纵听证】结,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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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听证主持人不得!与,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!及其:他,听,证参与人单方接【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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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采取欺?骗、贿?赂、:胁迫等不正当手【段操纵听证结果【的其听证无》效应当重新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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