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—节裁量权《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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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十条 】本规定所称裁量权基!准是指?行政机关《依职权对法定裁量权!具体化的《。控制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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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十:一条 《法律、法规和规【。。章规定行政机关有】裁量权的应当制定】裁量权?基准对?裁量权予以细—化、量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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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裁量权?。。基准由享有裁量【权的行政机》。关制定或者由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制定裁量权基准的制!定程序按照规—。范性:文件:的制定程序办理裁量!。权基准应当向社会公!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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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级行政机关已经制!定,裁,量权基准的下级行政!机关原则上不再【。制定适?用范围相同》的,裁量权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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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行政机关应当遵守】裁量权?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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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九十二条 !行政机?关应当根据下列【情形制定《裁量权基《准
《。
— 》(一)所《依据的法《律、法规和规章规】定,的立法目的、法【律原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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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(!二)经济、社—会、文化等客—观,。情况:的地域差异性—;,
》
《 : : (三)《管理:事项的事实、性质、!情节以及社会影【响;
《
,
》 《 (四)其他可能!影响:裁量权合理》。性的因素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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