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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节裁量权】基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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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第,九,。十条 本规定【所称裁量权基准是指!。行政机关依》职权对法定》裁量权具体化的控制!规则
! 第《九十一条 法【。律,、法规和规章—规定:行政机关有裁量权的!应当:。制定裁量权》。基准:。对裁量权予以细【化、量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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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裁《量权:基,准由享有《裁量权?。的行政?。。机关制定或者由县级!以,上人民政府制定裁】量权:基准的?制定程序《按,照规范性《文,件的制定程序办理】裁量权基准应当【向社会公开》
! 上级行政机关已经!制定裁量权基准的】下级行政机关原则上!不再:制定:适用范?围相同的裁量权基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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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【机关应当遵》。守裁量?权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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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九十二条 【行政机关应当—根,据下列情形》制定:裁量权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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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(一)所依》。据的法律、法—规和规章规定—的立法目的、法【律原则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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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《 ,(二)经济、社【会、文化等客观情况!。的地域差异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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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管!理,事项的事实、性【质、:情,节以及?社会影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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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四)其他【。可能影响裁量—权合理性《的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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