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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》当,事人和其《他参与人《
】 《第,。二十三条《 本规《定所称当事人是指与!行政:行为有法律》上的利害关》系以自己名义参【。与行政程序的公【民、法人或》者其他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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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四条— 与行政行为的】结果有法律上—的利害关系的—公民:、法人或者其—他组织是《利害关系人行—政机关?应当通知其参与行】政程序
》。
】第二十五条》 限?制,行为能?力人可?以参与与他的年龄】、智力相适应的行政!。程序;其他行—政程序由他的法定】代理人代理或者征】得他的法定代理【人的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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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行【为能力人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!为参与行《政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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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当事人—、利害关系人可【以委托1至》2名代理人参与行】政程:序法:律、法规、规章明确!规定当事人》、利害关系人—必须亲自参》与行政程序的还应】当亲自参加行政程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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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六:条 当事》人、利害关系—人人数众《多没有委托共同【代理人的应当—推选代表人参与【。。行政程序代表人代】表全体当事人、利】害关:系人参与行政程序】
! 代表人的选定【、增减、更换应当】以书面?形式:告知行政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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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七条 !公众、专家、—咨询机构等依—照本规定参》。与行政程序》
! 第二十八》条 行政程序参与!人在:行政程序中依法享有!知情权、参与权【、表达权、监—督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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