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 】 】 第一节《 行政?机关 》。 》    第》十条  本规定【。。所称行政机关—是指各级人》民政府及其工作部】门和县?级以上人民政—府的派出机关 !     【第十一条  行政】机关的?职权和?。管辖依照法律、【。法,。规、规章规定 【 ?     行【政机关应当按决策权!、执:行权和监督》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!协调的原《则,设定权力结构和运】行机制 —     上级!行政机关可以根【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—地方各级人民—代表大会《和,地方:各,。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】。和其他有关》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具体确定与》下级行政机关之【间的职权和管—辖划分 —     县】。级以上人《民,政府可以《根据:中,华人民共和国地【方各级人民代表大】会和地方各级人【民政府组《织法和其他有关【。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具体《。。规定所属工作部门的!任务和职责》确定所属工作部【门之间的管辖—划分 》   》  第十二条 【。。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对上下?级,。行政机关之间的【行政职责分工未【作明:确规定的上级行政】机关应?当按照有利于发挥】行政:效能、财权与事【权相:匹配、权力与责任相!一致、管《理重心适当下移等】原则确定 》 《     下级【行政机关《。能够:自行决定和处—理的行政事》务应当由下级行【政机关自行》决,定和处理 !     第十三条!  :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对地—。域管辖未《作明确?规定的按照下列原】则确定 —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(一)【涉及公民《身,份事:务的由其住所—地行政机关管辖;】住所:地与经常居住地【不一致的由经—常居:住地行政机关管辖】。;,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!都不明的由其—。最后居住地行—政机关管辖; 【 》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(》二)涉?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主,体资格?事务的由其》主要营业地或者【主要办事机构所在】地行政机关管—辖; 》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(三)涉及不动产的!由不动产所在地行】政机关管辖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)不属【于本款第《(一)至第(三)】项所列行政》事务的由行政—。事务:发生:地的行政机关管【辖 《  《   第十四—条,。  行政《机关之间发生职权】和,管,辖,权,争议的?由争:议各方协商》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!下列规定处理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—)涉:及职权划分的由【有管辖权的编制管理!部门提出协调—意,见报本级人民政【府决定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涉及】执行法?。律、法规、规章【发生争议的由有管辖!权的政府法制部门】。协调处理;对需要】政府作?出决定?的重大问题由政府法!制部门依《。法提出?意见报本级》人民政府决定 !     第】十五条  各级【人民政府之间为【促进经济社会—发展有效《实施行政管理可以按!照合法、平等、互利!的原则开展》跨行政区域的合作】 《     区域合!作可以采取》签订合作协议、【建立行政首长联【席会议?制度、成立专项工作!小组、?推进:区域经济一体—化等方式进》行, ? :  :  : 上级人《民,政府应当加》。强对下?级人民政府》之间区域合作的组织!、指:。导、协调和监督 】 ?     第十六!条,  行政《管理涉及多个政府】工作部门《的可以建《立由主要部门牵头】、其他相《关部门参加的部门联!席会议制度》。 —。    部门联席会!。议制度应当明确牵】头部门、参加—。部门、工作职责【、工作规《则等事项 》 《    《 部门联席会议协商!不成的事项由牵【头部门?将有关部门》的意见、理》由和依据列明并提】。出意:见报本级人民政【府决定 】     第十七条!  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行:政机关应当请求【相关行政机关协【。助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【独自行?使职权不能实—现行政?目的的; 》 《。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二,)不:能自行?调查执行公务需要】的事实资《料的; 【   《。。      (三)!执行:公务所必需的—文书、资料、信息】为其:他行:政机关所掌握自【行,。收集难以获得的【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四)!其,他必须请求行政协助!的情形 】。     被请【求协助的行》政机:关应当及时履行协助!义务不得《推诿:或,者拒绝协助不能【。提供行政协》助的应当以》书,面形式及《时告知请求》机关并?说明理由 【。     【因行:。政协助发生》争议的?。由请求机关与协【助机关?。的共同上一》级行政机关决—定 ? : ,   ?。  实施《行政协助的由协助机!关承担责任;根据】行政协助做出的行】政,行为由请求》。机关承担《。责任:  【  : 第十八条  行政!机关工作人》员,执行公务时有下【列情:形之一的本人应当】申请回?避;本人未申请【回避的行政机关【应当指令回》避公民?、法人或《者其他组《织也可以提》出回避?申请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一)涉及本人利】害关系?的,;,。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涉】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!、,直系:血亲关系、》三代以内《旁,系血亲?关系以及近》姻亲关?系的亲属有》利害关系《的; 】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【其他可能影响—公正:执行公务的 】    — 行政?机关工?作人员的回》避由:该行: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!者分管负责人—决定行政《机关主?。要负责人的回避由】本级人民《政府或者其》上一:级主管?部门决定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