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物业管理【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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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一条》。 , 从事?物业管理的企业【应,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!日起三十日内—将营业?执照复印件和企业】章程报企《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!政府房地产行政【管理:部门备案
》
】 第十二条 【物业管理企业享有下!列权利
》
【 (一)根据—法律:法规和?物业管理服务合【同拟订物业管—。理,制度;
—
(】二)依物业》管理服务《合同约定收取物【业管理服务》。费用;
—
《 ?(三)?选择专营企业承担专!项经营?服务业务;
!。
》 (四)制止违反物!业管理制度的—行为;
》
?
《 ,(五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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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物业管理《。企业:拟订的物业管理【制度应当《经业主会审议—通过
【
第十三条! :物业管理企业应【当履行下列义务
】
《
(一【)履行物《业管理服务合同【提供物业管》理,服务;
》
?。
, (二)【接受业主、使—用人、业主委员【会的监督《。;,
【 (三)—接受其业《务活:动所在地县》。。。。级以上?人民政府有关行【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!理;
【
: ?(四)法律、法【规规定?的其他义务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