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,
:
,第二章 业主组织】
》
第四!条 物业管理【。区域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房地产行】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!单位按照居》住区域设施共用情况!。划定
?
》 物业管理区!域内的全《体业主组成业主大】会;业主《人数较多的》可,以按比例推选业主代!表组成业主代—。表,大会业主大》会或者业主》。代表大会(以下统称!业,主会)选举产—。生业主委员》会
】 :。 ,业主会是在物业管理!活动中?代表和维护全体业】主合法权益的组织】业主:委员会?是业主?会的办事机》构
! 第五条 【业主会履行下列职责!
?
《 (一)—制定业主会章程【和业主公约;
】
》 (二)选举、!罢免:业主委员会》成员监督业主委【员会的工《作;
?
:。
(】三)审查物业管【理服:务合同草案》;
?
,。
》 (四)授权业】主委员会与》物业管理企》业签订、变更—或者终止物业—管理服务合同;
】
》 : (五《),审议和批准物业维】修基金的预算—、决算以及续筹【办法;
《
》 (六)决】定,。物业管理的其他重】。大事项
《
?
》 第六条 业主会!通过的业主公—约和作出的决议对】物业管?理区域内全体—。。业主具有约束—力业主会的》民事责任由全体业】主共同承担
【
—。 :第七:条 业主会的议】。事方式、表决程【序等:事项:由业:主会章程《规定业主会》应当:依照本条《例和:业主会章《程开展活《动
:
:。。
《 第八条 已!交付业主使》用的房屋建筑面积达!到百分之六十以【上的物业管》理区域应当召开第一!次业:主会选举《产生业主委》员会
?
【 业主委员会及其!成员名单应当自【选举产生《之日起三十日—内报所在地县级人】民政:府房地产行政管【理部门?备案:。
:
》。 第九》条 业主委员会履!行下列职《责
—
(—一)组?织召:开业主会;
】
【(,二,)根据业主会—的书面?。授权采取招》标投标等方式选【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与!物业管理企业签订】、变更或者终—止,物业管理服务合同】
?
— (三)监督物业】维修基金的使用【;
》。
》 (四)听取并【反映业主及使用人】对物业?管理服务的意—。见和建议;
】
,
》 (五) 》督促业主及》使用人遵守业主【公约:。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!合同:;
—
: (六)业主会!赋予的其他》职,责,
》
: : 第十条 —业主在?物业:管理:活动中?按照业主公约—和物业管理服务合】。同的:规定行使权利、【。履行业务
!
使用人】经业主书《面授权在授权—范围内代表》业主行使权利、履行!。相应:的义务
《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