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《第,四章 失《业保:险管理
》
【 第十六条【 用人单位应当】及时为其失业人员】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!动(:工作)关系和—停发工资(生—活费)?日,期的证?明告知其《享有按照规定享【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!利将失业人员的【名单和档案》自其失业之日—起7日?内报失业保险经办】机构并将失业人【员,名单报居住地街道】。办事处备《案
—
? 第十七条 【 职工?失业:后应当持本单位出具!的终止或《者,解除劳动(工—作)关?系和停发工资(生活!费,)时期?的证明30日内到】指定的失业保险【经,办机构办理失—业保险登记领取失业!保险金的《期,。限自办理失》业登记之日起计【算,逾期未?办理失业登》记又重新就业的【失业保险金不予【补发但由于用—人单位过错》致使失业《人员迟延办理失业登!记、合法权益—受到损?害的:由用人单位负—责补偿
《
:
? 《第十八条 失【业,保险金和门诊医【疗费一般《。按月定期发》放,失业保险经办机构】应当为失业》人员按月开具—。领取:失业保?险金和门诊医疗费】的单证由《。失业人员凭单—证到指定银》行领取领取失业保险!金和门诊医疗费【单,证的式样由省—劳动保障《行,政部门制定
】。
》 失业人员的其他!失业保险待遇—凭,失业人员登记—证件和其《他相关证明》。、票据到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】办理手续失业保【险经:办,机构应当即时办理】;不能?即时办理的应当向其!说,。明理由并《应,当至迟在7》日内办理
【
第十!九,条 农民合同制工!人申领一次性次生活!补助:金的程序参照—本办:。法第十六条、第【十七条、第十—八条规定执》。。行,
,
?
第二十!条 失业人—员在领取失业—保险金?期间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停止领?取失业保《险金并同《时,停止享?受,其他失业《保险待遇《
— 【 (一)重》新就业的;
【。
《 : (【二,)应征服兵役的;
!
【 ? ,。 (三)移—民,境外的;
【
,
【 (四)享受】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】的;
》
,
: ? (五)】被判刑收监》执行或者被》。劳动教?养,的;
》
:
!(六)无正当理由】拒不接受当》地劳:动,保障行政部门认【可,的机:构介绍工《作的;
【
— , (《七):有法律、行政法【规规:定的其?他,情形的
《
— ?第二十一条 用】人,单位成?建制在本《省范围内跨统筹【地区迁移的失—业保险关系随—之转:。迁迁出地的失—业保险经办》机构应当将该单位】迁出前12个月缴】。纳的失业保险费【(含个人缴纳—部分)转《。。拨给迁入地的—失业保险经办机【构;职?工个人跨统筹地区】迁移的失业》保,险关系随之转迁但】不转拨失业》保险费职工迁移【前后:缴纳失业保险—费,的年限连续计算【
】 用人单位和职】工,跨省迁移的失业【保,险关系应当随之转】迁其缴纳《。的失业保《。险费是?否,。转拨:由省失业保险—经,。办机构与对方—省级失业保险经办机!。构按照?。对等原则协商—解决失业《人员在?领取失业保险金期】间迁:移的其失业保险金】。仍由原失业保险经办!机构支付
!
《 第二十《二条 失业人员】。在办妥失业保险登记!后其档案及日常管理!。工作从原《用人单位转到—职工户口所在—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!街,道办事处统一管【。理
—
《 第二十三条 失!业人:员领取失《业保险金后其家【庭人均收入》仍然低于当地城【。市居民?最低生活保障标【准的:享受最低生活保【障待遇?
?
》 失业保》。险经办机构》。应当将失业人员名单!及其领取失业—保,险金:标准、期限等—情况:告知当地同级人民政!府民:政行:政部门
《
《
第二十】四条 失业人员】认为失业《保险经办机构—未按本?办法支?付失业保险》待遇相关费用—的,可以依法《申请行政复议—和提出?行政诉讼
》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