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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—失业保险《待,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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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九条【 失?业人员失业前所【在单位和《本人按照《规定累计缴》费时间不满1年不】领取失业保》。险金:;满1年的领取【失业保险金的期限】。为,4个月以后每增【加1年增《加2个月的失—业,保,险金:但最长?。不得:超过24《个月失业人员—在领取失《。。业保险金《期间就业的剩余的失!业保:险,金,停止发放重新就业后!再次:失业的缴费》。时间重新计算领取】失业保险金的期限】可以与前《次失业?期间应?领取而?尚未领取失业保险】金的:期限合并计》算但是最《长不超过2》4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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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【办法实施前按照国家!和省人?民政府规定不参加失!业保险的用人—单位的职工其工龄】视为本人和用—人,单位缴?纳社会保险费的年】。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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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。十条 失业人员每!个月领取失》业保险金的标—准,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!的,80%?
】 :第十一条 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】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劳!动保障行政部门【所属的就《业,。。训练机构《组织或?者认可的职业—培训在失业保险经办!机构审核后可以全】免,报名考务《。费、学杂费(—包括培训《费、书籍资料费【、材料费和住宿费、!证书费和技能鉴定】费)1次经失业保险!经办机构同意—后参加?其他:形式的职业培训的】凭有效的培训合【格证书和有效票据到!失业保?险经办机构只—报销培训费用—1次报销《数,额,最高不?得超过本人月失【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!
】 第十二条— , 失业人员在领取】。。失业保险《金期间?。。通过劳?动,。保障:行政部门所属—的或者认可的—职业介绍机构介绍】职业的可《以全免职业介绍【费2: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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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三条 》 失业人《。员在领取失业保【险金期间每月可【以领取个人月—失业:保险金5%的门诊】医疗费;失业人【员患病在失业保险】经办机构指定医【院,住院治疗的可以【按照规定向失业保】险经办机构》申,请领取住院医疗【补助金住院医疗补】助,金的数额累计最高不!超,过本人月失业保【险金标准《的24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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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四条 失!业人员在领取失【业保:险金期间死亡—的参照当地对—在职职工《的规定?对其家?。属一次性发给丧【葬补助金和抚恤【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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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,五条: 已?足额缴纳《失业保险《费的用人单位招用】的农民合同》制工作连续工作满】1,年以上劳动合同【期满未续订或—者提前解除劳动合】同,的可以向失业—保险经?办机构申请一次【性生活补助金一次性!生活补?助金的数《额按照?农民合同制工人【的工作时《间长短计算》。连续:工作:每满1年按当地【一个月失《业保险金的标准【支付但最多不超【过6个?月的失业《保险金的总》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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