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:。第三章 工伤认【定
—
第十!二条 统筹地区】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!经办:机,构应当建《立工伤事《故,报告制度
】。
? 上下班途【中的交通事故或者】。其他:原因:造成:的重伤?事故、死亡事故用人!单位应当干事故【发生后24小时内】报告;其他原因【造成的轻伤事—故和职业《病用:人单位应当于事故发!生后或者接到—职业病诊断书3日内!报告;因不可抗力原!因无法在上》连时间内《报告的应当》。于障碍消除》后3日内报告社会保!险行政部《门和经办机构—应当建立台帐—予以登记
!
:。 第十》三条 用》人单位、《工伤职工或》者,其近亲属、工会组织!申请:工伤认?。。定的应当在条—例第十七条规定期】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!。保,险行政部《门提出
》
用!人单:位因特殊原因不能】在条例第《十,七条:规定期限内提—出申请的经统筹地】区社会保险行—政部门?。同意申请期限可以】延长60日》
》
《 用人单位来在【前两款规定的—期限:内提:出,申请的在此期间发】生,的工伤待遇费用由用!人单位?负担
—
第十四!条 申《请人中请工伤认【定应当填报工伤【认,定申请表《并提交下列相关材】料:
! , —(一)受伤害—职工的?身份证明;
—
《
: (】二)与用人单位【存在劳动关》系(包括人事—关,系)的证明》材料;
《
《
:。 : (三【)医疗诊断证明或】者职:业病诊断证明—书或者职业病诊断】鉴定:书;
《
】 : (四)在工作】时间和工作场所内】。因履行工《作职责受到暴力等】意外:伤害的提交人民法】院裁判?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!证明或者其他证【明;
?。
】。 ? , (五)在上—下班途?中受:。到非本人《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!或者城市《轨道交通、客—运轮渡、火车事故】伤害的提交公安【。交通管理部门或【者其他相关》部门的证明;
】
《 (!六)因工外出期【间,由于工?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!交公安部门的—。证明或者其他证【明;因发生事故下落!不明提出因工死【亡,认定申请的》提交人民法》院宣告死亡的文【书,;
】 【(七)在工作时间、!工作岗位突》发疾: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!间、:工作岗位突发疾【病经抢救无效4【8小时内死亡的提】交医疗?机构的抢《救和死亡证明—。;,
,
】。 : (《八)在?抢险救灾等维—护国家利益、公【共利益?活动中受《到伤害的提》交民政部门》或者:其他相?关部门?的证明?;
! (九)!因战、因公负—伤致残的转业、复】员、:退伍军人到用人【。单位后旧伤》复发的提交》革命伤残军人—。证及县级《以上医疗《机构的旧伤》复发:诊断证?明
—
用人【单位未参加》工伤保?险的还应《当提:交用:人单位的设立登记】或,。者设立批准》证,明
—
? 第十五条 社!会保险?行政部门《收到工伤《认定申请《后应当在《15日内对申请人提!交的: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!整的作?出受理或者不予【受理的决定》决定受理的应当【出具工伤认定申请】受理:决定:书;:决定不予受理的应】当,出具:工伤认定申请不予】受理决定书》
【。 申请人提交】的材料不完整—的社会保险行—政部门应当当场【或者于5日内—一次:性书: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朴!正的全部材料逾期未!告,知的收到材料—之日起印为受—理申请人提交了全部!。补,正材料的社会保【险行政部《门应当于《15日内依照前款】规定:作出并出具》是否受理的决定
!
》 第《十六条 》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!申请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社会保险行【政部门不予受理并应!当说明理《由:
》
? 》 (《一)不符合》管辖规定的;
【
【 , 》(二)属于条—。例第六十六条规定】情形的
》
》 , 第十七条— :社会:保险行政部门—应当在?条例第二十条规【定的时?限内作出工伤认【定决定并自》工伤认定决》定作出之日起20日!内,将工:伤,认定决定书送达【受伤害?职工或者其》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!抄送经办《机构
—
?。 工伤》职工与用《人单位?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!发生:争议的依照法定程序!处,理,劳动争议的时—间不计?。算在:工伤认定时限内
!
— 第十八条—。 工伤认》定实行案例指—导,制度
—。
省人】民政府社会保—险行政部门应—当选择工伤》认定典型案例经省人!民政府法制部门【审查:报省人民政》府审定发布
!。
社会】保险行政部门处理】相同的工伤认—定事务除法律依【据和客观情况变【化外:应当参照《已经发布的》典型案例《
— 《第十九条 省和】设区的市、》。自治州劳动能力鉴定!委员:会,负责
【
《 工伤职《工劳动功能障碍程】度和生活《自理障碍程度—的等级鉴定并对以下!事项进行技术—确认或者鉴定:【
— 《 : , (一)停工留薪】期延长的确认—;
【 : , 《 (:二)疾病与工伤的】因果关系鉴定;
】
【 , , (三)【。配置辅助器具—的确认;
!
, 》 (四》)供养亲属丧失【劳动能力程度—的确认;
》。
《
: 《 , (五)法—。。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其他事项
!
:
: 劳动能力【鉴定委员会办事机】构,具体: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!组织和日常》工作
! : 第二十条 劳动!能力鉴定申请—由用:人单位、工伤职【工或者其近亲属【向统筹地区劳—动能力?鉴定委员会提—出并提供下》列,材料:
! 》 (《一)社?会保险行政》部门:。的工伤认定决定【书;
?
— 【(二)工伤职工【本,人,身份证复印件;
】
》 : (【三)医疗诊断证明】、职业病诊断证明】书或者职业病—。诊断鉴定书
【
《 劳动—能力鉴定《委,员会应当干》条例第二十五—条规定的《时限:内作出劳《动能力鉴《定并将劳《。动能力鉴定结论【书送达申请人
【
《
? 第二十一条 !用人:单位:应,当自收?到劳动能《力,鉴定结论《书,之日起30日内持】工伤:认定决定《书和劳动能》力鉴定结论书到统】筹地区经办机构【为职工办理》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!续
【。 第二十【。。二条 用》。人单位已经参加工】伤保险?的工伤?职工劳?能力鉴定费用从【工,。伤保险基金支付【用人单位未每加工】伤保险或《者未按时足额缴纳】工伤保险费的—工伤职?工的劳动能力鉴定】费用由用《。人单位承《担动
!。 应工伤—职工或者《。其近亲属、所—在单位申请》进行的劳动能力【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!。定结论高于原鉴定等!级的鉴定费用从【工伤保险基金—支付:;结论低于原鉴定结!论或者与原鉴—定结:论相同?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!。承担
】 劳动能【力鉴定收费标准由省!人民政府价格主【管部门会《同财政部门》制,。。定,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