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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章 工?伤保险?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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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— 工伤保险基金】由下列各项构成:】
—。 , (一!)用人单《位缴纳的工》伤保险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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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(,二)工伤《保险基?。金的:利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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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, (三》)延:迟缴纳工《伤保险费的滞纳金;!
】 》 (四)政府在工伤!保,险基金支付不足时依!法给予的补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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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五)【其他:浓法:应当纳入工伤保【险基金?的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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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六条 工伤】。保,险基金在设区的市】、自:。治,州实:行全:市、州统《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全!省统筹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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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工伤?保险全省统筹—前养:老,保险:由省直?接管理的用》人单位其《。工伤保险《可以由省直接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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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七条 统筹】地区社会《保险行政部》门应当按照国家规】定提出适用》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!内费率?档次的具《体,方案报统筹》地区人民政府—批准后实施
】
《 经办机构【应当根据统筹地区人!民政府批《准的用人单位所属】行业差?别费率及行业内【费率档?次确定用人单位的缴!费数额
》
》 , , 第八?条 用人》单位应当《按照经办机构确定的!缴费数额按时足【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难!以,按照职?。工工资?总额墩纳工伤保【险费的行业和企业经!统,。筹地区社《。会保险行政部门核】定可以按《照国务院社会—保险行政部》门规定的《缴费办法缴纳工伤保!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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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》 下列因工》伤发生的费》用和用于《工伤保?险的:费用:依照国家规定从工】伤保险?基金支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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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!一)治疗工》伤的医疗《费用和康复费—用;
《
》 《 ?(,二)住院伙》食补助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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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 , (三)到统筹!地区以外就医—的交通食宿费;【
《
】 (四)安装配置!伤残辅?助,器具所?需费用;
【。
【 , (五)生活】不能自理的》经劳动能《力鉴定委员会确【认,。的生活?。护理费;
!。
】 (六)《一次性伤《残补助?。金;
】 : , (七)一!级,。至四缎工伤人员伤残!津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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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八)终【止或者解除》。劳,动(:聘用)?合同时应当享受【的一次性医》疗补助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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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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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, (?九)因工死亡—。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!葬补助金、供—养亲属抚恤金、一次!性工亡补助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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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十?。)工伤认定调—。查和劳动能力—。鉴定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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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十一》。)工伤预防宣—传和培训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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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】 下列费用—工伤:保险:基金不予支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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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! (一)应》当从医疗保险基【。金支付的费用—;
》。
!。 (二)境外治疗费!用;
】 , 《 (三)不【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!目目:录,、工伤保《。。险药品?目,录、工伤保险住【院服务标准》的费用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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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? (?四)依法不予—支,付的其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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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一条 建立省【和设区?的市、自治》州两级工《。。伤保险储备金统筹地!区按照当年工伤保】险基金征缴》总,额的10《%提取储备》金自留5%》.向省上解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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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保】险储备金用于重大】事故的?工伤保险待遇支【付及工伤保险基金】入不敷出时的支付】省,级工伤保《险储备?金,用于特大事故和【统筹地区工伤—保险基金入不—敷出时?的调剂工伤保—险储:备金的具体使用办法!由省人?民,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!门会同财政》。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!府批准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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