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职!责和权?限
【
》 第十?三条 内部—审计机构《履行下?。列,职责
! ?。。 (》一): 对本单位及所属】单位财政收》支、财务收支及相】关,经济活动进行审计】;
【 — (二) 对本】单,位及:。所属单位《固定资产投资—项目的概预算—执行情况及效益进行!审,。计;:
?
》 《 :(三) 对》。本单:位及所属单位执行】计划、预算、—。合同等?情,况,进行审计《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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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四) 】对本单位及所—属单:位内:部控制制度的健【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!估;
《。
》 (五!) 对本单位—内设机构《及所:属单位主要负责人】任期: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】;
【。 】(六) 法》律、法规规定和本单!位主要负责人或者】权力机构交办的其】他审计事项
!。
》 第十四条》。 , 内部审计》。机构履行职》责,时具有下列权—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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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一)要求被审计】单位或者被》审计对象及时提供】真实、完整》的与审计《事项相?关的:资料:;
【 《 (二)参加!或者:列席本单位及所【属单位重《大投资?、资产处置、财政收!支、财?。务收支预算、决算】及其他?重,大,经营管?理决策的《会议;
!。 】(,三)检?查有关的资产—、经济活动》资料现场勘查实物】;对可能被转移、】隐匿、篡改、—毁弃:的会计?凭证、会计报表【和财务会《计报告?及相关经济》活动的资料或者【资产报经本单位主】要负责人或者权【。力,机构批准予以暂时】封存;
】
— : ,(四)?依法:向有关单位》和个人调查和—询问审计事项中的有!关问题取得相—关,证明材?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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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, (五)对违反本单!位,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!。经营管理《。活,动中存在的违法、违!规行:为在职权范围内提】出处理建议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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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《 (六?)经本?。单,位,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!机,构批准?公示:有关:审,计结果通报、—责令改正审》计发:现的问?题
】 (七!。)参与本单》位因经营管理活动需!要对相关社会—中,。介机构或《者专业人员的选【聘工作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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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《八)对本单位—遵守财?。经法规、经济—效益:显著、贡献突出的】。集体和个人》提出:表彰、?奖励:的建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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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九)法—律、法规和规章规】定的:其他权限《
— 第十五【条 内部审计机】构依法行使职权被审!计单位或者被审【计,。对象应?当予以配合不得【拒,绝、:阻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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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单位主要—负责人或者权—力,机构应当保护内部】审计人员依法—履行职责任何单位】。。和个人?不得打击《、报复?内部:审计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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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十,六条 单位主【要负责人或》者权:力,机构可?以在法律和管理权】限范围内授》。予内部审《计机构通报、警告】、,。责令改?正等权力《
— 第十七【条 内部审计结果!应当作为考核、奖】惩、任免本单—位内设机构》及所属单位负—责人的重要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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