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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章? 机构和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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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《七,条 法律》、法规?规定应当设立独立】内部审计机构的单】位应当按照规—定设立独《。立,内部:审计机构财政收【支、财务收》支较大的单位可以】。根,据工作需要按—照规:。定程序设立独立【的内部审计机构【或者配备专职内部审!计人员依法》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!具有设立独立的【内部:审计机构或者配【备专职内《部审计人员条件【的,可以授权《。本单位财《务、综合、监察【等内设机构履行【内部审计职》责必要时可》以聘:。请社会审计》机构协助本单位进行!。内,。部审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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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设立内】。部审:计机构的金》。融机构、企业事业】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设!立审计委《员会配备总》审计师审计委—员会主任应》当由单?。位主要负责人—、总审计师或者外部!。董事担?。任
【 第九条【。。 内?部审计人员》应,当具备与从事内部审!。计,工作相适应的专业】知识和业务能力实】行持证上《。岗接受内部审计职业!培,训和后续《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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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。 内部审计—机,。构,负,。责人:应,当具有?中级以上相关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】资格或者从事经【。济、:管理:、法律等相》关工作3年以上【工作经历以及—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的其?。他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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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条 内部》审计人员办理审【计,事项应当《遵守职业《规范做到独立、客观!、公:正、:廉洁
】。 第十一条 ! ,内部审计人员—。不得兼任或者从事】可能:影响其依法》履行职责的经营管理!或者财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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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实施》内部审计时与被审计!。对象或?者审计事项有利害】关系的应当回—避内部审计》人员的回避由—。内部审计机》构负责人决定;内】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!回避由本单位主要】负责人?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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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二条 ! 内部审计》机构履行职责所【需经:费,由本单位《。予以保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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