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【 公示、审批或备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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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《第三十二条 — 如有考生中途【放弃、体检或—。考察不合格者则【根据有关规》定和:考试成绩从报考同一!职位:的合格者中从高分】到低分依次递—。补递补次数分别不超!过两次如《确有特殊情况不宜递!补须经?省公务?员主管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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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三十三条 【 招录机关根据报】考者的考试成—。绩、体检结果和考察!情,况择优提出拟录【用人员名单》。经公务员主管部门】审核后向社会公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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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公示时—间为七天《公示内容包》括招录机关名称、】拟录用人员姓名、】性别、准考证号【、毕业院校或者工】作单位、监督电【话以及省公务—员主管部《门规定的其他事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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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?公示期满对没有反】映问题或者反映问】题,不影响录《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!理审批或备案手续】;对有严《重问题并查有—实据的不予录—用,;,对反映有严重问【题但一时难以查【实的暂缓录用待查】实并:做出结论后》。再按有关程序决【定是否录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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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三十四?条 ?省、市(州》)、县?(市、区)各级招录!机关:根据:考试:、体检、《考察、公示的结果提!出拟录用人员—名单按审批》权限分别报省公【。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或!市(:州)公务员主管部门!授权:审批并报省公务员】。主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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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五条 — ,。被录用人员应按【公,务员:主管部门《开出的录用》通知书的《要,求,按时报到《并办理有《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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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三十六?条 : 新:录用的公《务,。员试用期为一年【试用期?内由招?录,机关对新《录用的公务员进行】考察并安排必要的】培训:试,用期满合格的按【有关规定由任免机】关,予以任职定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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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十七条 ! 新录用公务员如有!下列情况《之一:的取消?其录用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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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一—)不按录用通知书】规定:的期:限报到又无正当理】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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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《二,。)在试用期间被依法!。追究刑事责任的【;
! :。 (三—)试用?期考核不合格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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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【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!。他,情,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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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、】市(:州)、县(市、【区)各级《机关:取消录用按审批权】限分别报省公—务员主?管,部门审批或》。市(州)公务员【主,管部:门授权审批并报【省,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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