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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章 港 口 !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五条  建!设武汉新港成为集】现代航运物流—、综合保税服务【。、临港产业开—发为一体的综合【枢纽港和武》汉长:江中游航运》中心的核《心港 ? 》    建设—宜昌港成为以集装箱!、,大宗:干散货、滚装运输和!旅游客运为主具【备,装卸存储、中转换装!、临港开《发、现代物》流、商贸服务等功】能的三峡枢》纽港 》     【建设荆?州,港、黄石港、襄【阳,港成为?区域性枢纽港 ! :   ?  第二十六条 】 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加快港口集疏运】体系建设促进公路、!铁路、管道等运输方!式与水路运输—高效衔接;建设规模!化,公用港区《推进与城乡建—设、产业布局相【衔,接的新港区》开发和?老港区迁建 】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七条  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保护和合理开发利!用港口岸《线资源?港口岸线实行资【源,化管理优《先用于公用码头建设! 《   《  在港《口总体?规,划区内?建设港?口设施?需,要使用港口岸线【的应当依法》办,理港口岸线使用许】可 : :   》  港?口岸线?资源的使用在政府主!导下可以通过招【标、拍卖等》公平竞争的方式【确定使用权人具体】事宜由省水路交通】管理:机构会同相》关,部门:组织实施 】    》 使用港口》岸线应当符》合港口总《体规划、港口岸线利!用规划深《水,深用、节《约使用 【  ?  : 第二十《八条  港口岸线】使用人不《得擅自变更》已批:准的港口岸线使【用范围和用途确需】变更的应当》按照批准程序—办理变更手续 !。 ?  :  港口岸线—使用人?不得擅自转让—港口岸线使用—权确需转让的—出,让人与受让》人应:。当共同提《出转让申请报—原,。审批机关审批—   】  取得港口岸【线,。使用许可超》。过二年未开发利【用或者?未按照批准用途【使用的?由港:口所在地交》通运输主《管部门报请原—审批机关撤》销港口岸线使—用许可收回岸线使用!权 》 ,   ?  第二十九条【  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应当根据】岸线普查、》登记情况对符合岸】线利用规划但—未办理岸线使用【许可的码头责令其经!营人补?办岸线?使用许可;对不符】合岸线利《用规:。划的码头责令其经营!人限期改造或者拆】除 》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条  《鼓励国?内外经济组》织采:取合资、合作—、特许?经营等方《。式成片开发建—设公用港区 !     建【成后的公《用港区可《以,采用租赁、合资等方!式经营经营人取【得的收益应当有效保!证港:口设施维护和港口的!可持续发展》 :     】第三:十一条  从事【。港口经?营活动应当》依法取得港口经【营许可? 《     —从事特种、危—。险,。货物港口作业的操】作人员应当参加国】家规定的《安全作业培训与考核!取得相应《上,岗资格后方可上岗】。作业 】 ,   港口经营人】应当依法从事经营】活动履行合同—约定的义务》为客户提供》公,平、优质服务 【     !第三十二条  港口!经营人应当》制定装卸作业—。方案报港口所在【地水:路交:通管理机构备案存】在安全隐患、—危及港口或者船【舶安:全的:水,路交通管《理机构?。。应当责令经营人完】善装卸作《业方:案、消除《隐患 《 《    港口经【营人应当《及时将船舶》进出:港口的时《间、靠离泊计划、】载运:情况报告水路交【通管:理机构 !    港口—。经营人不得》为无经营《资格的船舶、超【。越经:营范围的船舶或【者无船舶证》书、无船《。员证书的船舶提供】装卸作业服务—。 《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三条—  水路《交通管理机构—应当推进港口—信息化建《设科学整《合与共享信》息,及时发布港口公用】信息为港口经—营,。人、水路运输经【。营人、?货主、旅客等提供信!息咨询服务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