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社:会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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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八条 》 老年人依法享有从!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!。帮助的权利》有,享受社?会发展?成果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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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老年人依法【享有的离退》休费:(养老金)》和医疗保《健费及?其他福利待遇有关】组织:和单位应按国家规】定的标准按时—足额支付不》得克:扣、削减和挪用【
】 有关单位和组织!应,根据经济的发展【、人民生活水—平的提高和职工工】资的增长逐》步增加养老金—
— 第》十九条 【建立和完善社会【养老:保险制度企业事业】单位职?工,及城镇居民应—按国家和省有关【。规定参加《社,会养:老保:险所在单位和个人】应按时缴《纳,社会养老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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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二十:条 : : ,农,。村逐步实《行社会?养老保险制度—建立社会《养老保?险制度后仍应根【。据当地实际采取多种!形式的辅助》养老措施保障老年】人,的基本生活》
》
, , 第二十一条 ! 农村》老年人不承担投【工投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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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城镇老年—人不承?担社会?性集资和其》。他劳:务,负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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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。任何组织、单位【、个:人及家庭成员—不得要?。求老年人从事—力,不能及?和有:害身:心健:康的劳动
》
!第二十?二条 城【镇老年?人无:劳动能?力、无生活来源【、无赡养《人和扶养人》的或者其赡》养人和?扶,养人确无赡养或扶养!能,力的可?由,本人或者其》所在的居民委员【会向当地人民—政,府的有?关,部门提出申请经【核准后?领取最低《生活保障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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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三条 农】村老年人无劳—动能:力、无?生活来源《。、无赡养人和扶【养人的或者》其赡养人和扶养【人确无赡养》或扶养能力的由【。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!委员会负担保—。吃、保穿《、,保住、保医、保葬】的五保供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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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四:条 乡村一级!组织可将未承包的】集体所有的》部分土地、》山,林、:水面、滩涂等作【为养老基地》;企业?事业单位可划拨部分!创收门店《、场点设《施给老年人组织管】理经营收益用于【发展老?年福:利事业、老年人养老!及,解决:老年人的特》殊困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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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五条 【 逐步建—立和完善城乡各【种形式的《医疗保?障制度保障老—年人的基本》医疗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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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农村老《。年人参加合作—医疗村集体经—济组织应《给予照顾有条件的】地方老年人可免交合!作医疗费
】
《 第二十六条【 , , 机关、团体、】企业事业单位—对老年人医》疗保险应优先办【理对:已,发生的医疗费用应优!先报销不得降低老】年人的医《疗,待遇标?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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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二十七条 】 老年人患病】本人和赡养人或【扶养人确实无力支付!医,疗费用的由当地人民!政府或所在单位给】。予适当帮助并提倡社!会予以?资助:。
】 第二《。十八:条 医疗【机构应为老年人挂】号、检查《、取药、《住院等提供方便有条!。件,的医疗机构应—。开设老年《人专科门诊和—家庭病床并开—展为老年《人巡:回医疗服务等—活动所有医疗机构应!将老年?人医疗服《务纳入社区医疗服务!。的,优先项目
》
— : 第二?十九条 【各级人民政府—应,重视和发展》老,年教:育教育主管》部门要加强对老年】教,育的组织《领导和统《筹,规划鼓励多层次、多!。渠道开办老年人【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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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条 各—级人民?政,府、企业事业—单位、村(居)【民委员会应建—立老:年人活动场所开【展适合老《年人特点《的文体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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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:第,三,十一条 《 各级人民政府!应,根据经济发展水平】逐,。步增加对老年福【利事:业的投入兴办老年】福利:设施
】 《积极鼓?励和:支持社?。会组织、企业—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投!资兴办老年人福利院!、,敬,老院、托老所、老年!公寓、老《年医:疗康复中《心、老年活动中心】及,老年生活服务、疾病!。护理:等设:施
! 兴办适应老年】人需要的服务性和】福利性?事业应按国家和【省有关规定减免税费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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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三十?二条 老年】人持有效《证件可在《乘坐市?内,公,共交通工具》、,参观、游览》、上:公园以?及参加文体活动等方!。面享受优惠》照顾具体《优惠办法由省人民】政府制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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候车!(船、飞机)室【、公:共交通工具》及有关公共场所有条!件的应设立老年人】专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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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三】条 对—。一百周岁以上—的高龄老人》由县、市(区—)人民政府给予【特殊生活照顾按【。。月发给不低于1【。00元的长寿保【健费和生活补助费并!组织有关《医疗机构定期为其】提供无偿的医疗【。保健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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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四条 】 人民法院受理老】年人因?合,法权益受侵》害,而提起?的诉讼当事人—交,纳诉:讼费确有困》难的应依法减—交或免交不得以【其无力支付诉—讼费而?拒绝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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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年人因!其合法权益受到【侵害提起诉讼—需,要律:师帮助但《无力支付《。律师费用《的有关机构应—提供法律援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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