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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章 社会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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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十?八条 老年】。人依:法享有从国家和社】会获得物质》帮助的权利有—享,受社会发《展成果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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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年人依!法享有的离》退休费?。(养老金)和—医疗保健费》。。及其他福利待遇有】关组:织和单位应按国【家,规定的标准按时【足额支付不》得克扣?、,削,减和挪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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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有关单位和组织【应根据经济的发【。展、人民生》活水平的提高—和职工工《资的增长逐步增加】。。养老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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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九条 《 建立和完善】社会养老保》险制度企业事业【单,位职工及城镇居【民应按?国家和省《有,关规定参《加,社会养老保险—所在单位和个人【应按时?缴纳社会养老—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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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条 【 , 农村?。逐,步实行社会养老保】险制度?建立社会《。。养,。老保险制度后仍【应根据当地实际【采取多种形》式,的辅:助养老措施保障【老年人的基本生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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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一条 —农村老年人不承担投!工,。投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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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城《镇老年人不承担【社会性?集资和其他劳务负】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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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任何组》织、单位、个人【。及家庭成员》不得要?求老年人从事力【不能及和有害—身心健康《的劳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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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?二条 ?。 城镇老—年人无?。劳动能力、》。无生活来源、无赡】养人和扶养人—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!养人确无赡》。养,或扶:养能力的可由本人或!者其所在的居民【委员:会向当地人民政府】的有关部门提—出申请经核准后【领取:最低生活保障金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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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三条! 农》村老年人无》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!。源、: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!或者: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!无赡养或扶养—能力的由乡镇人民】。政府或村民委—员会:负担保?吃、:保穿:、保住、保医、保葬!的五保供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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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四条 ! 乡村一级—组织可将未承包的】集体所?有的部分《土地、山林、水面、!滩涂等?作为养老基》。地;企业事业单位可!。划拨部分创》收门店、场点—设施给老《年人组?织管理经营》收益用于发展老年福!利,事业、老年人养老】及解决老《。年人的?特,殊困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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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五条! ,。 逐步》建立和完《善城乡各《种形:。式的医疗保障制【度保:障老年?人的基本医疗—需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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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】老年人?参加:合作医疗村集体经济!组织应给予》照顾:有条件?的,地方老年人可免交】合作医疗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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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? 第二十六条— 机关—、团体、企》业事业?单位对老年人医疗保!险应优先《办理对已发生的【医疗费?。用应优先报》销不得降低》老年人的医疗待遇】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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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,。七条 老年】人患病本人和赡【养人或扶养人—确实无力支付医【疗费用的由》当地人民政府—。或,所在单位给予适当帮!助,并提倡社会予—以资助
! : 第二十八—条 : ?医,疗机构应为老年【人,挂号、检查、—取药、住院等提供】方便有?条件的?。医疗机?构应开设《老年人?专科门诊和家庭【病床并开《展为老年人巡回【医疗服务等活动【所有医疗《机构应将老年人医疗!服务纳入社区医【。疗服务的优》先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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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九条 各!级人民政府》应重视?和发展?老年教育教育主【管部门要加强对老】年教育的组织领导】和,统筹规?划鼓励?多,层次、多渠道—开办老年人学校【
【 第三》十条: 各》级人民?政府、企业事—业单位、《村,(居)?民委员?会应建立老年人【活动:场所开?展,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!体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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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—一条 各级人!民政府应根据经济】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对!老,。年福利事《业的投入兴办老年福!利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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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!组织、?企业:。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投!资兴办老年人—福利院、《敬老院、托》老所、老《年,公寓、老年医疗康】复中心、老年活动】中心及老年生—活服务、疾病—护理: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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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兴办适应【老年人需要的服务】性和福利性事—业应按国家和—省有关规定减—免税:费
【 第三十二】条 老—年人持有《效证件可在乘坐市】内公共交通》工具、参观、游览】、上公园《以及参加文体活动等!方面享受优惠照【顾具体?优惠办法由省人民政!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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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候》车(船、《飞机)室、公共交通!工,具及有关公》。。共场所?有条件的《应设立老年人专【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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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三,条 《 对一百周岁—以上的高龄老—人由县?、市(区)人民【。政府:给,予特殊生活照顾按月!。发给不低于10【0元的长寿保健费和!生活:补助费?并组织有关医疗机】构定期为其提供无】偿的医?疗保健?服,务
】。 , 第?三十四条 【 人民法《。院,受理老年人因合【法权益受《侵害:而提起的诉讼—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!有困难的应依—法减交或免交不【。得以其?。无力支付诉讼费而拒!绝,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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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!年,人因其合法》权益受到《侵害:提起:诉讼:需要律师帮助但【无,力支付律《师,费用的有《关机构应提供—。。法律:援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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