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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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条 失业保!险基:金包括征收的—失业:保险费、失业—保险基金利息—及其:。相关收益《、失业保《险滞纳金、财政【补贴、依法纳—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!他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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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凡属本实【施办法规定》范围内的单位必须向!。社会保险经办机【构办理?失业保险登记手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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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单!。位应在取得营—业执照或者批准【建立之日起》30日内《向,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!理失业?保险:登记:手续:单位发生分立、合并!、破产?或撤销时《应当在30日—内向原受理登记的社!。。会保险经《办机构办《理变更?登记或?。注销失业保》险登:记手续
【。
《 :第,。八条 失业保险】费由地方《税务:机关统一征》收
! 缴费单》位按本单《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!的2:%缴纳失业保险【费;缴?费个人按本人—月工资的《1%缴纳失业—保险费由所在单【位从:本人工资《中代为扣《缴
】 : 缴费单位职工月】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!年全部职工月—平均工资60—%的按当地上年【全部职工月》平,均工资?的60%和单位【。职工人数确》定,缴,费,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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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住所地不在城镇!的企业已全部—参加失业《保险的按与之—。建,立劳动合同关系【的职工人数计费缴纳!;未全部参加—失业保险的按—与之建立劳动合同】关系且户《籍在城镇《的职工人数》计费缴纳
!
? 无雇工的城镇个!体工:商户、自由职业者自!愿参加失业保险【的按不低于》当地上年全部职【工月平均《工资的?2,%缴:纳失:业保:险,费
》
: : :。进入再就业》服务中心下岗职工】的失业保《险费由再就》业服务中心按当【地上年全部职工【月平均工资2%的标!准逐月缴纳下—岗,职工本人不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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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单】位招:用的农民《合同制工人》本人不缴纳失业保】险费:
! 第九条《 缴费单位缴【纳的失业保》险,费,。按照下列《规定列支
】
(一)!企业在成本》中列支;
】。
《 (二)》社会:团体、?。事,业单位、民办非企】业单位?等按照经《费,来源渠道分别从【行政事业费或自有】资金中列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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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!参加失?业保险的职工由社会!保险经办机构核【发湖北省职工—社会保?险手册?记录:个人缴纳失业保【险费等情《况
》
? 第十一—条 失《业,保险基金在省辖市的!城区由省辖市统筹】其他地区《暂实行县级统筹
】。
《
第十【二条 建》立省级失业保险调】剂金失业《保险调剂《金按统筹地区依法应!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!5%的比例》筹集
?
!第十三条 —统筹地区当》年出现失业保—。险,基金不敷使用时其】不,足部分从本地区失】业保险基金》结余中支出;仍【不,足时使用失业保【险调剂金予以调【剂;再不足时由地】方财政予以补—贴
《
《 , 失业保》险调:剂金的?。上缴、使用、—。管,理具体办法由省【劳,动保障?行政:部门会同《省财政?部门另行制定报【省政府批《准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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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四条 失】业保险金用于下列支!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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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。一)发放失业保【险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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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(二)领取失业【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!助金;
【
(三)!领取失业《保险期间死亡的【。失,业人员的丧葬—补助金及其供—养的配偶、直系亲属!的抚恤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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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?)领取失业保险【金期间接受职业培】训、职业介绍—。的补贴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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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五)下岗】职工基本《生,活保:障经费中《由社会按规》定比例负担的部【分;
【
? (六)法律【、,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!支,出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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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五条 失业【人员的?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!业介:绍补贴费由统筹地】区社会?保险经办《机构根据相》关的:人数、标准提出年】度支出计划经同级劳!动保:障行政部门、财政部!门审核批准后从基金!中据实列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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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! 失业保险基金纳】入社会保《障基:金财政专《户实行收支》两条线管理专—户储存专款专用任】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!占、挪用不得—用于平衡财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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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十七条 失—业保:险基:。金年度收支预算【、决算由统筹—。地区社?会保险经办机构编】。制,经同级劳动保—障行政部门和—财,政部门审核同—意报同级人民政府】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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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八条 《失业保险《基,金的财务制度和【会计制度按照国家】和省有关规定执【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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