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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章? 失业保险基—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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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第?六,条 失业保险【基金包?括征收的失业保险费!。、失业保险基金利】息及其相关》收益、失业》保险滞?纳金、财政补贴【、依法?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!其他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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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七条 凡属本实施!办,法规定范围内—的单位必须向社会保!险经办机《构办理失业保险登】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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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【建单:位应: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!。批准建立之日起【3,0日内向《社会保险经办—机构:办,理,失业保险登》。。记手:续单:位发生分立》。、合:并、破?产或撤销时应当在】30日内向》原受理登记》的社会?。保险经?办机构办理》变更登记或》注销失业保险登记】手续
【
《 第八条 —失业保?险费由地方税—务机关统一征—收
】 缴费单位按】本单位当《月职工工资总额【的2:%缴:纳失业保险费;【缴费个人按本人【月工资的《1%缴纳失业—保险费由所在单位】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!。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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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!均工资低于当地【上,。年全部职工月平均】工资60%的按【当地上年全部—职工月平均工—。资的60《%和单位职工—人数确定缴费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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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住所《地不在城镇的—企业已全《部,参加失业《保险的?按与之?建立劳动《。合同关?。。系,的职工人数计费【缴,纳;未全部参加【失,业保险的《按与之建《立,劳动:合同关系且户籍在】城镇的职工人数【计费缴纳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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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【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!户,、自:由职业者《自愿参?加失业保险》的按不?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!工月平?均工资的2%缴【纳,失业保险费
【
《 进入—。再就: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!的失业?保,。险费由再就业—服务中心按当地上年!全部职工月》平均工资2%的标准!逐月缴纳下岗职工】本人不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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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【单位招用的》农民合同制工—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!险费
! 第九条 】缴费单位缴纳的【失业保?险费:按,照下列规定列—。支
《
【(一:)企业在《成本中?列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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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二)【社,会团体、事业单位、!民办非企业单位等】按照经?费来源?渠道:分,。别从行政事》业费:或自有资金》中列支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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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条? 参加失业保【险的职工由社会保】险,经办机构核发湖北】省职工社会保险【手册记?录个人缴纳失业【。保险费?等情况?
— ? 第十?一条 失》业,保险基金《在省辖?市的城区由省辖市】统筹其?他地区暂实行—县级统筹
》
【 第十二条— 建立省》级失业保险》调剂金失业》保险调?剂金按统筹地—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!。业保险费5%—。的,比例筹集
】
—第十三条 》 统筹?地区当年出》现失业?保险基金《不敷使?用时其不足部分从本!地区失业保》险基金结余中支出;!仍不足时使用失【业保险调剂金予以调!剂;再不足时由【地方财政予》以补贴?
】 , 失业保险》。调剂金的上缴、使用!、管理具体办法由】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!会同:省财政部门另—行制定?报,省政府批准后执行
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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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条 失—业,保险金用于》下列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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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(一)发放失业【保险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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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?)领取失业保—险金:期间的医疗补—助金;
】
》(三)领取失业保】险期间死亡的失业】人员的?丧,葬补助金及其供养】。的配偶、直系亲属的!抚,。恤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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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【领取:失,业保险金期》间接:受职业培训、职业】介绍:的,。补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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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五)下岗职工基【本生活保障经费【中由社?会按规定比例负担的!部分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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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六)【法律、行政》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支出项目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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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五【条 失业人员的职!业培训补《贴费和职业介—绍补贴费由统筹【。地区社会《保,险经办?机构:根据相关的》人数、标《准提出?。年度支出计划经同】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!、财政部《门审核批准后从【基金中据实列支
】
— , 第十六条— 失?业保险基《金,纳入社会保障基【金财政专户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!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!何部门和单位不【。得挤占、挪》用不得用于平衡财】政预算?
》
第十七】条 失业保险【基金年度《收支预?算、决算由统筹【地区社会保险经【办机构编《制经同?级劳动保障》行政部门和财政部】门审核同意》报同级人民政府审】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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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八条【 , 失业保险基金的财!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!照国家和省》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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