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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 组!织管理? , ? ?   ?。  第七条》。。  县级以上人民】。政,府应当根据上—一级人民政府—制,定的:人口:。。发展规划结合当地】人口发?展状况编《制本行政区》域的人口发展规划】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!社会发展计》划县级以上计划生育!行政部?门,在,本级人?。民政府的领》导下制定和组—织实施?本行政区域人—口与计划生育实【施方案并落实人【口与:计划生?育工:作目标管理责任【制,定期:进,。行考核凡年度考【核未:达到人口与计划生】育工作责任制—考核目标的当年不】得评为先进、授予荣!。誉称号主要负责【人和直接责》任人当年不得晋升职!务 —     》各级人?民政府及其所属部】门,制定:的各类规定应当有利!于人口与计划生育】工作 》。   》  第八条  人口!与计:划生育工作》实行属地《管理乡(镇》)人民政府和城市】街道办事处负责【管辖区域内》的人口与计划—生育:工作:村(居)民委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!划生育纳入村 【(居)民自治—内容通过《适合村(居》)民自?治的形?式落实计划生育各项!制度和措施国家机】关,、社会团《。体、:企业事?业单位和《其他:。组织应当协助、【配合:所在地乡 (镇【),人民政府《和城市街道办事【处的人口与计划生育!工作并?实,行单:位,法定代?表人:负责制乡(镇)人】民政府、城市—街道办?事处、村(居)民委!员会以?。及国家机《关、社会团体、【企业事业《单位和其他》组,。织应当根据实际【情况配备专(兼)】职计划生育工作人】员并安排必》要的:工,作经费? 《    》 第九条  各级】。人民政府及》其计划生育》行政部门应》。当按照法定职责【加,强流动?。人口:计划生育管理— —  :  流动人口计【划生育工作由—其户:。籍所在地《和现居住地的人民】政府:共同负?责管理以现居住【地为主户籍》。所在地和现居—住地的人民政府应当!相,互配合建立、完【善定期联系制度共同!。落实流动人口计【划生育宜传教育、】节育措施、婚—育证明的管理、技术!服务、奖惩措—施等工作上级人民】政府应当《加强对下级人民【。政府流动人口—计划生育工》。作的监督《检查并将流动人口计!划生育管《理,作为目标管理—。责任制的重点考核】内容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,和各相关部门应当根!据实际健全和—完善:流动人口计》划生:育管理体制、组织形!式 《     第】。十条  加强—人口与?计划生?育基础知识的宜传教!育人口与《计划生育宜传教育】要有针对性重点向农!村村:民,和城市社区居民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】传教:育学校?应,当结合教学实—际逐:步开设?人口与计划生—育课程 —   》  :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!众传媒应当根据实际!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!的公益性宣传省【内,主要的报《纸、电台《、电视?台应当将人口与计】划生育纳入宣传计划!安排专门版面、播】映时段进行人口与计!。划生:育公益宣传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