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组!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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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!人民政?府制定的《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!。地人口发展状—况编制本行政区【域,的人口?发展规划将其纳入】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,。展计划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卫生《计生行政《部门在本级》人民政府的领导【下制定?和组织实《施,本行政区域人口【与计:划生育实施》方案并落实人口与计!划生育工作》目,标管理责任》制定期?进行考核凡年度【考核未达到人口【与计划生育工作责】任制考核《目标的当《年不:得评为?先进、授《予荣誉称《号主要负《责,人和直接责任人【当,年不:得晋升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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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各级人》民政府及其所—。。属部门制定》的各类规《。定应当有《利于人?口与:计,划,生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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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! 人口《与计划生育》工,作实行属地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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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乡(镇)人】民政府和城市—街道办事处》负责管辖区域—。。。内的人?口,与计划生育工—。作村(居)》民委员?。会应当将《人口与计划生育纳】入,村(居)《民自治内容通过【适合:村(居)民自治【的形式落《。实,人,口与:计划生育的》各项制度和》措施
! 国家》机关、社会》团体:、企业事业单—位和其他组织应【当协助、配合—所在地乡(镇)人】民,政府和?。城市街道办》事处开?展人口与计划—生育:工作并实行单位【法定:代表人负责制—
】 乡(镇)人【民政府、城》市街道办事》处、村(《居)民委员会—以,及国家?机关:、社会团《体、企业事业—单位和?其他组织应》当根据实际情况配】备专(兼《)职人口与》计划生?育工作人员》并,安排必要的工作【经费
】 第》十条 《各级人民政》府及其卫生计生【行政部门应当按【照法定职《责加: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!。服,务和管?理为流动人口提供基!本计划生育》公共服务《建立流动人口计【。划生育?服,务管理网络完善流】动,人口计?划生育管《理,体制:和组织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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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流,。动人口计划生育由】其户:籍所在地和现—居住地的人民—政府共同《管理以现居住地【为主:户籍所?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!民政府应当相互配】合建立完善定—期联:系制度共同落实流动!人口计?划生:育宣:传教育?、婚育信《息管理、技术服务、!奖惩措施《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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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上级《人民:政府应当加强—对下级人民》政,府流:动人口?。计划生育工作的监】督检查?将,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】作为目标管》理责任制的重点【考核内容《实行以现居住地【为主:的双向考《。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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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— :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!在地:前往省外从事务工】、经商等活动时需】要办: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!的户籍所在地乡【(镇)人《民政府?或者:街道:办事处?应当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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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育龄—妇女到现居住地后】应当到当地村(居】)民委员会进行登记!享受计划生育基【本公共?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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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二条 —。 ,公安:、民:政、人力《资源和社《会保障、住房和城乡!建设、工商》行政管?理等部门应》当及时将在办理有】关登记和《证照等工《作中了解的流动【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向!所在地同级卫—生计生行政部门【通报协助做好流【动人口计划》生育:的服务?和管理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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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用人单?位、房屋租赁中【介机构、房屋—出租(借)人和【物业服务《企业等应当配—合村(居)民委员】会,登记:采集:流动人口计划生【育主要信《息,对不符合法律、法】规规定怀孕的应【当协助?落实终止妊娠措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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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:三条 加强—人口:。与计划生育宣传教】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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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人口与计划】生育宣传《教育:应当具有《针对性重点向—农,村居民和城市社区】居,民开展形式多样【的宣:传教育促进社会主】义生育文明建设学校!应当根据受教育者的!特征对学生开展人口!与计划?生,育知识教《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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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省行政区】域内的大众传媒应】当根据实际加强人口!与计划生《育,的公益性宣传省内主!要报纸、电台、电】视台、网站应当【。将人口与计划—生育纳入宣传计【划安排专《门版面?。。、播映时段进—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公!益宣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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