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生育调节》
】 : 第十四条 】。提,倡,一对夫妻《生育两个子女符【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!经批准可以再生【育一个子女
【
》 禁止违法生】育
【。 ?。。 第十五条 夫妻!双方符合《下列条件之》一的可以《申请再生育一—个子女
! : (【一)夫妻双方的【两个子女中有残【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!。动力但医学上—认为可以再》。生育的;
!
【 (?。二)再?。婚夫:妻一方无子女另一】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!只,生育一个子女—。的;
【
】 ,(三)?再婚夫妻婚前—。有两个子女或—者婚前?合法生?育多个子女的
!
? 夫妻—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!法收养的子女不计】入子女?数
《
— 第十六条 夫】妻一方为外国人或】者,香港:特别行政《区居民、澳门特别行!政区居民、台湾同胞!以及华侨、归国【华侨、?出国留学人员的【。生育按国家有—关规定执行》
— ? 第十七条 夫妻!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!和第二个子》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!制度
》
《 :。 符合本条例规定再!生,育一个子女的应【。当由夫妻《双方向一方户籍【。所在地或者》现居住地的乡—(镇)人民政府或】者街:。道办:事处申请办》理生育证并提交【下列:材料
! : (—一)结?婚证、?户口簿和双方—居民身份证;—
【 :。 (—。二):其他符合《本条例规定生育条】件的:证明
—
对符】合条:。件的 乡(镇)【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!事处应当自》受理申请之日起10!个工:作日:内发给?生育证;对不符合】条件的?应当书面告》。知当事人《并,说明:理由符合本条例第十!五条:第(一)项规定【要求生育的还应当】由县级计划生育【技术鉴?定组织进行》医学鉴定
!
村(【居)民?。。委员:会或:者其他组织应当及时!。将生育证《的发放?情况:进行公示接受群【众监督本《条例所规定的生育证!应当使用省人民【政府卫生计生—行,。政部:门统一的文本不【得收取任《何费用
【。
: 夫妻双方】均非本省户籍现居住!地在本省《行政区域内》的申请再《生育应当由夫妻【双,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!提出
》
第】十八:条, 经批准再生育】一,个子女的领取生育证!后,方可生育因婚姻状况!发生变?化,不再符合生育—条,件的乡(《镇)人民政府或者】。街道办事处》。应当撤回生育证【并书面告知当—。事人但情形变化【时女方已《怀孕的已领取的生育!证继续?有效
】 : :第十九条 符【合本条?例规定可以》再生育一个子—女但:有下列?情,形之一的不》得再生育
【
》 (一】)属非医学需要选择!性,。别人工终止妊娠的】;,
— ?。 《 ,(二)故《。意致婴?。儿死亡的;》
】 (三】)自报?婴儿:死亡但没有死亡证】据证明的;
!
! (四)遗弃—子女的
《
》 第二十【条 经《具有法定《鉴定资格的组织【按照:规定:程序:。鉴定:确认育龄夫妻患有】严重的遗《。传性精神病、先天】智能残?疾和医?。学上认为不应当【生育疾病的由其【父,母或:者其他?监护:人负责落实其—节育或者绝育措【施
》
? : 第二十一》条 禁止歧—视、虐待不育和生】育女婴的妇女禁止歧!视、虐待《、遗弃女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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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? , 第二十二条】 :卫生:计生行政部门应当】对,涉嫌违法生育的投诉!。和,。举报进行调查对【有明显证据证明当事!。人涉嫌违法生育且】拒不承认的经市(】州):人,民政府卫生》计,生行:政部门批准》可以要求当事人配】合进行技术鉴定【并做:好保密工作
】。
【技术鉴定《相关费用《由提出技术鉴定的】。卫生计生《行政部门承担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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