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,七章 法律责任【。
》。
— 第四?十二条
!
《。 违反本条例的行!。为法:律、行?政法规?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!定
! :第四十?三条
】
《 , 违反本条例—。规定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由燃【气主管部门给—予警告责令停—止违法行为或者责】令限期改正》没收违法《所得;情节较轻的】可,处500元以上5】00:0元:以下:罚款:;情节严重》的处5000元【。以上10万元以【下罚款并可依法吊销!燃气经营《许可证
】
, — (一《)未取得燃》气经营许可证或者超!越许可事项从事【燃气经?营活动未经审批【改动市政燃》气管道等燃》气设施的;
!。。
! (二?)燃气经营企业不履!行对燃气设施—的,日常巡查、定期安】全检查、指导—。帮助用户消除安全】隐患以?。及,答复处理用户—查询、投诉等—职责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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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】)燃气经营企业【拒绝:向符:合用:气条件?。的单:位,和个人供气向无证】经营者提供经营【。性,气源擅自降压—、停气?、停业?、,歇业:或者:不遵:守暂停供气、恢【复供气时《限规定的;》。
】 (【四)从?事瓶装?燃气经?营违反本《条例:第,二十一条规定的【;,
【 (】五)销售燃气燃【烧器具不按规定提】供安装、维修等【售后服务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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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》六):燃,气用户或者》其他单位、个人违反!本条:。例第二十七条、【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!定的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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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四条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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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? 燃《。气主管部门和其【他有关部门及其工】作人员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由》上级主管部门—或者监?。察机关责令限期改】正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?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依法—给予行政处分
】
! (一)向不】符合条?件的企业颁发燃气经!营许可?证的;
【。
: — (二《)未组织划定燃气设!施安全保护范围【并向:社会:公布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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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三)?未按照要求》及时处理公》众有关投诉、举报查!处燃气经营违法行】为的;
—
《 , (四)!未严格?履行对燃气》经营:企业的监督管—理职责造成燃气事】故的;
【
》 (五)】其他玩忽职》守、滥用职权、徇】私舞:。弊行为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