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建标库

第八章

    第四十五条  

    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:

    燃气,是指液化石油气、天然气、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。

    燃气设施,是指气源生产厂以外的燃气储存、输配、供应的各种设备、管网及附属设施。

    燃气器具,是指使用燃气的炊具、制热、制冷、烘烤等燃烧器具和相关的调压、截断、点火、节能、安全保护装置。

    第四十六条  

    本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