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燃气器?具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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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十条 !
】 鼓励》使用:安全节能型的燃【气,器具禁止销售—不具有安《。全保护?装置的燃《气燃烧器具》
! 单:位,燃气用户以及在高】层建筑、古建筑、】文物保护单位—和,公共场所使用燃气应!当设置安全》保护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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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一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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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本省行政区域】内销售燃气燃烧器具!应当持?。有,生产许可证、质【量合格证《和法定检测》。部门出具的质—量检:测合格报告并提供】相应的安装、维修】等售后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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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道燃!。。气燃烧器具应当经具!备法定资格》。的检:测机构?进行气源适配性【抽样检测《由检测机构》将检测结果》报,送燃气主管》部门燃气《主管:。部门应当定期—向社会公布燃气【燃烧:器具的?检测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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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三十二?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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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燃气燃烧器【具安:装维修企业应当具备!国家规定的》条件其安装维修【活动应当符合国家】和省:的技术?规范:和标准符《合燃:气使用要求;负责】安装维修《的企业应当》指导用户安全—使用燃气器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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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】器具安装维》修人员执业》。或者承揽相》关安装维修》业务: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!。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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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三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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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】器,具的:安装维修企业应当建!立用户档案》接到用户安装维【修申请后应当在约】定的时间内上—门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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