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:四章 用气管理
!
! 第二十《六条 ?
【 ?。 ,燃气用户应当按照燃!气安全手册使用【燃气、燃气器具【和应由燃《气经营企业统一【管理的钢瓶按时缴】纳燃气费为燃气【经营:企业进行安》全检查、抄表等【活动提供《方便
】 第二十七条!
! 燃气用户及其!他,单位、个人不得实施!下列行为
》
【 (一)!盗用:。燃气;
】
【 (二)损—坏,、擅自安《装、改装、拆除燃气!。设施将?。燃气:管,。道作:为,负重支?架、接地引线或者从!事其他危害》。燃,气,设施安全的》活动:;
【 》 :。 (三)擅自移动或!者操:作公用燃《气,阀门等公共》。燃气设施;
!
】 (四)擅自转】供燃气、改变燃气用!途;
】 — (?五)擅自倾倒燃【气,残,液或者用钢瓶相【互倒:灌;
【
!(六)法律、法【规禁止的其他行为】
】。。 第二十八条【
】 , 管《道燃气用户确—需改变燃气用途的应!当,向管道燃气经营企】业提出申《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!应当自收到申请【之日起5日内予以答!复
】 管道燃—。。气用户?需要:安装、?改,装、拆除应由用户管!理的燃气设施的【应当交?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!工企业?实施
》
》 第二十九条【
?
?
,
《 燃气?用,户有权就燃气经营】服务:质量及收费等事项】向燃气?经营:。企业、燃气燃—烧器具安装维修【企业查询、投诉相关!企业应当及时予以】答复或?者处:理对拒不答复或者】处理的用户有—权向燃气主管—部门或者有关部门】投诉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