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? 第五章 》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】管理 》 ?     第四十!六,条    以家【庭,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!地的发?包方应当自承—包,。合同生效之日起【三十日内将土地承包!方案、承包合—同等材料报乡—级土地承包经营管】理机:构;乡级土地承【包经营管理机—构对报送的材料应】当在三十日内初审并!。报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土地承包】经营:管理部门《予以审核符合条件】的县级以《上人民政《府应:当在三十日内颁发】土地承?包经营权《证, —    以招—标、拍卖、公开协】商等方式承包—荒山、?荒沟、荒丘、—荒,滩等农?村土地的经》本人申请依法审核】登记由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三【十日内颁发土地【承包经营权证 ! :     颁发土】地承包经营权证【等证书除按》照规定收取证书工本!费外:不得收取其他费用】 》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七,条    土地承包!经营权?证应:当包括以《下内容 】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(一)名【称和:编号; 】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发证机—关及日期《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发包》方、承包方》代表及承包经—营权:共有人情况》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:)承包期限和—起止日期《; ? ?  :  : ,    (五)【承包土地名称、【坐落、面积、用【途;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(六—)其他应当》。注明的事项》   】  第四十》八条    承包地!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!当,依法变更承包合同】办,理,。土地承包经》营权证?。变,更手续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?被部:分征:收或者退耕还林的;!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二)土地整理!发生变动的》;  】   ? ,   (三)依法】调整的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四)因互《换,、转让以《。外的其他方式—致使承包经营权分立!。、合并的; 【 ? 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五【)承包方自愿交回部!分,承包地的;》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?(六)法律法规规定!的其他情《形 : ,   —  承包《方依法应当》申请办?。理土地承包经营权】证变更登记手续【而未:申请办理的由—发包方申《请办理 》 :    》。 变更家《庭承包?合同不得改变原承包!期 ? ,   》  第四十》九条    办【。理土:地承包经营权—变更申请应当提【交以下材料 【 ?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一)—变更的书面》请求; 】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原承包合!同、已变《更的承?包合同原件及其他证!明材:。。料 》     第五十!条 :   乡级土地【承包经营管》理机构受理》变更申请《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!进行审?核符合规定的—报请原?发证机关办理变【更手续 》     】发证机关《办理变?更手续时对于发【生本:条,例第四十《八条中(一)、【(二)、(》五)类情形的应【。当依据变《更后的?承包合同分》别在土地《承包经营权证及土地!承包经营权证—登记簿中《作变更登记;发生】(三)、(》四)类情形》的应:当,收回原承包合同及土!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据!变更:后,的合同颁发权证重】新登记 》    【 第五十一条   ! ,。土地承包经营—权证严重污损—、毁坏、遗》失,的承包方应》当向乡级土地—承,包经营管理》机构申?。请,换发:或者补?发,。经乡级土地承包经营!。管理机构审核—后,原发证机关》应当:。以土地承包经—营权:证登记?薄为准及时换发或】。者补发 !    第》五,十二条    【承包地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应当解除或】者终止?承包合同由发—证机关依法收回土】地承包经营权证 !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一)承】包方自愿全部—交回的; !  :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全部征》。收,的;  !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三)全部转】让的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—承包期满的; !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五)发包方【依法全部收》回的:。;, : ? 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》 ,。(六)?法律法规规》定的其?他情形 】   ?  承包方无正当】理由拒绝《交回:土地承包经》营权:。证的由原发证机关】依法注销该证—并予以公告》;承包方不服—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!复议:或者行政《。诉讼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