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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二章【 土地承包》经营权?的确立 】 ,  ? ,  第七条 —   土地》承包经营权通过承】包方式取《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!除,外 》    》 土地承包采取【农村集体经》济组织内部的家【庭承包?方式不宜采》取家庭承包方—式的荒山《、荒沟?、荒丘、荒》。滩等农村土》地采取招标、拍卖】。、公开协商等方式】承包 《 ,     第八!条,    农民集【体所有和国》家所:有依法?由农民集《体使用的耕地—、林地、草》地等依?法由农村集》体经济组织、村民委!员会或者村民小【组发:包   ! , 农村集体》经济组织成员对【本集体经济组—织发包的《农村:土地依?法享有平等承包【权以户?为单:位,承包集体土地 】     】任何组织和个—人不得剥夺》和,非法限制农村集体】经,济组织成员承—包土地的权》利 【    《。第九:条   《。 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】的,人,员为本集体》经济组织成员— :。 ?  :   ?  :  (一)世居本地!且户籍在本集体经】济组织的;》 ? ?  : ,    《 (二)父母—双方或者一方为本集!。体经:济组织成员本人【户籍在本集体经【。济组织的; 【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》三)因合《法的:婚姻、收《养,关系户籍《迁入本集体经—济组:织的;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四)根据国家移【民政:策户:籍迁入本集体经济】组织的; 》 :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? ,(五)原户籍在【本,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!义务兵、《符,合国家有关规定的】士官、高等院校和中!等职业技《术学校的在校学【生;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六)!原户籍在本集—体经济组织的正【在服刑和其他被依】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!员 《     【。依法保障农村集【。体经济组织》成员对本集》体经济组织土地发】包承包、征收征用】等的知情权、参【与权、决策权和【监督权 《 ,  》   ?第十条    【发包方应当依照【法定的承包原—则和程序发包承【包期:限不:得超过法定年限 !     承!包方案应当经—本集体经济组—织成员的村民会【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!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!民,代表同意并报乡级】土地承包经营—管理机构备》案   !  第十一条—    承包耕【。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!后原承包关》。系不:变由县级以》上,人民政府收》回并注销《土,地承包经营》权证据?实核:发林:权证 【 ,。。    第十—二条    承【包期内承包》方可以向发包方【提交书面《申,请自愿?将承包地交》回发包方承》包方自愿交回—。承,包地:的在剩余《承包期内《不得再要求承包【土地:  【 ,  对自愿交—回承包地《的农民县级以—。上人民政《府应当制定》相应政策《给,予补偿、《补助和相应的社【会保障等 【 ?    第十—三条    —以招标、拍》卖、公?开协商等方式发包荒!山、:荒沟:、荒丘、《荒滩等农《村土地应当事—先经本集体经济【。组织成员的》村民会议三》分之二?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!。二以上村民代表同】意并制定《发包方案将农村土地!。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!织以外的《单位或个人》承包的还应报乡级人!民政府批准 —。 :     发包!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!容土地的名称、坐】落、面积、用途【发包方式、底价申】请人的?资信情?况、经营能》力承包期限等— , 》    在》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!济组织?成员享有优先承【包权  !   第十四条【    以招—标、拍卖、》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!的发:包方应当对》承,包申请人的资—信情况?和经营能力进行【审查确?认承包资格 【 ,     第十!五条 ?  : ,。以招标、《拍卖方式《承包的承包价格通】。过公:开竞:标,、竞价确定以公开】协商:方式承包的承包价】格由:发包方与承包方共】同议定 !    第十—六条:    发》包方应当与承包方】签订书?。面,。承包合同《承包合同一式四份】发包:方、承包《。方、乡级土地承包经!营管理机构、—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土—地承包经营管理部】门各执?一份 《     第!十七条    承】包合:。同自成立之日—起生效承《包方自?承包合同生效时【取得土?地承包?经营:权 ? 《    第十八条】    县级—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向承—包,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!权证: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!。。承包经营权 —  —   第十》九,条 :   承《包合同和《土地承包经》。营权证是承包方享有!土地承包《。经营权的法律凭证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!扣留或者《擅,自更改 !    承包—合同、?土地承包经营—。权证示范文本—由省人民政府农业】。行,政主:管部:门按照国家标—准统一制定》   】。  第二《十条    承包合!同、土地承包经【营权证登记薄—、土地承《包,经营:权,证记载?的事项应当一致;记!载不一致的除有【证据:证明土地《。承包经营权证登记】簿确有错误外以土】地承包经营》权证:。。登记簿为准》 》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一条   !。 发包方、县级【以上人民政》府土地承包经营管理!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!应当:完善承包方案、承】。包,合同、土地承包经】营权证及其相关文件!。的,登记、?建档、保管和查询等!工作  !   建立健—全省市县乡》。四级联网的土地【承包信?息化管?理服务系《统为社会提供信息服!务 ? 《    承包—方有权查《阅、复制与》其承包地有关的土】地承包经《营权证登记簿和其】他登记材料》有关部门及其工【作人员应当》为其提供方便不【得拒绝或者限—制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