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二章 规《划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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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【 , 农村公路规划【应当:根据国民经》济和社?会发展以《及人民群众》生产生活、农业生】。态环境?的实际编制与—国道、省道发展【规,划和其他方》式的交通运输发【展规划相《协调与社会主义新农!村建设?规,划相:结合
! , 第九条 —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交通—主管:部门会同《同级:有关部门根据—国家:和省制定《的农村公路规划编】制,本行政区域的农村】公路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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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县道《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!交通主管部门会【同同级有关部—门编制经同级人民】政府审定后报上【一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并报省人民政府交通!主管部门《备案;乡《道、村道规划由【县级人民政府交通】主管部门协助乡【(镇)人民》政府编制《报县级?。。人民政府批准并【。。报上一级人民—政府交通主管部门】。备案
! : 经:批准的农村公路规】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!制机关提出修改【方案报原批准—机关批?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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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农村公路—渡口以及客》运站场设《施应:当与农?村公路统一规划【、,统,一标准、同》步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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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十条 【农,村公路建设应当充】。。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!改建和?扩建县道按照不【。低于三级公路技【术标准建设乡—道按照不低》于四级公路》技术标准建设村道建!。设标准应当根—据当地实际需要和】经济条件《确定一?般不低?于四级公路》技术标准《
— 《农村公路建设—涉及土地征》收、征用补偿的【依照有?关法律法规》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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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十一条 二【。。级以上农村公路及】中型以上桥梁、隧道!建设项目和其—他符合?招标条件的农—村,公路:建设项目应当明确项!目法人并依法进行招!标依照国家有关规】定可以不进行招标】并采用“一事—一议”?的方式筹资筹—劳的村道《建设项?目,经,村民:会议或者村》民代表?会议同意《可以不?进行招?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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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道建!设项:目的招?标,由县:级人民政府交通主】管部门负《责组织乡道、村道】建设:项目的招标在县【级人:民,政府交通主管部【门的:指导下?由乡(镇《)人民政府组织【或者委托有》相应资质的招标代】理机构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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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—。条 ?村道建设《项目:的设计可以》由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交通【主管部?门组织有相》关工:程设计经验的技术】人员承担《但,中型以上桥梁、隧道!建设项目的》设计应当由具有【相应资质的设—计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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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三《条 县道建设【。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市!(州)人《。民政:府交通主管部门实施!乡道建设项目的【施工许可由县级【人民政府《交通主管部》门实施村道建设项】目的:施,。工应当报乡(镇【。)人民?。政,府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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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四条 ! 沥:青(:。水泥混?凝土)路面、桥梁】、隧道等建设项目应!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!的专业队伍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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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五条 】二级:以上:农村:公路及中《型以上桥梁、隧【道建设项目》应当:通过招标选择具有】相应资质的监—理单位进行监理【其他农村公路建设】项目可?以由县级人民—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!织进行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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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!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交通主管—部,门、乡?(镇)人民》政府具体负责—。本行政区域内农【村,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!理工作县级人民政】。府交通主管部门【、乡(镇)人民政】府应当聘请》技术专家和群众【代表参与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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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农村公路建设施工】现场应当设立质【量责任?公告:牌公告有关责任单】位、责任人、主要】质量控?制指:标和质?量,举报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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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,七条 农》村公:。路建设?项目:应当建立安全—生产责任制》和工程质量责任【追究制农村公—路,建设、施工和监【理单位应当》依据职责明》确安全?、质量管理责任【落实安全、质量保证!措施加强安全与质量!管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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铺筑【沥青(水泥混凝土)!路面的农村公路及中!型以上桥梁、隧【道建设项目应—当设定?质量缺陷责任期和】质量保?。证金:质量:缺陷责任期为验收合!格后1年建设单【位预留施工》合同工程款总额的】百分之?五作为质量保证【金质量缺陷责—任期满、《无质量?缺,陷或者?质,量缺:陷得到有效》处置后质量保—证金应当返还—施工: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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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十八《条 农村公路建】设项目应《当进行交工、竣工验!收,;未经验收或—者验收不《合格的?。不得交付《使用:交工验收由》项目法人负》责县道、《乡道:的竣工验收按照本条!。例第十三条规定【。的施工许可权限由县!级以:上人民政《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!;村道?的竣工?验收由乡(镇)【人民政府在县级【人民: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!指导下组织进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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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二】级以上农《。村公路及大型以上】。桥梁、?隧道建设项目—外其他农村公—路建设项目交—工、:竣工:验收可以《合并进行建成的农】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设置必要】的交通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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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十九条 农—村公路建设应—当按照档案》管理有关《规定收集、》。整理、保存工程资料!建立工程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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