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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章 总则《
】 第一—。条 ?为了加?强,农村公路的建设、】养,护和:管理:。适应社会主义—新农村建设需要,】根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】路法和有关法律、】行政法?规的规定结合本【省,实际制定本》条例
】 : 第二条》。 本?省行政区域内农【村公路的规》划、:建设、?养,护和管理适用—本条: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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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本条例所称农村公】路,是指按照国家】技术标?准,修建的县道》、乡道和村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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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 】农村公路的发—展应当遵循政府【主导、各方参与、】全面规划、节约【土,地、保护环》境、建养并》重、保障《畅,通的:原则
】 第》四条 县》。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!路建设、养护和管理!的责任主体》其交通主管部—门具体负责》农村公路建设、养】。护和管理工作—
【 乡(》镇)人?民政府在县》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!。。责范围内并在—交通主管部》门的组织指导下负】责乡:道的建设《和养护工作;村民】委员会?在县级人民》。政府及?交通主管部门、【乡(镇)人民政【府指导帮助下做【好本村村《。道建: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!实,施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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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 ?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!的,建设和发展纳入本】行政区域国民经【。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!计划逐?步加大?政府对农村》公路的资金投—入促进农村》公路持续《健康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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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?。县级:以上人民政》府发改、《财政、建《设、:国土资源、环境保】。护、水?利,、林业、审计、【公安:等部门按《照各自的《职责:做,好农村公路工—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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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人【都有爱护公路、公】路用地及《公,路附属设施的—义务对破坏、损坏】或,者,非法占?用农村公路、公路用!地、公?路附:属设施以及》。其他影响公》路安:全的违法行为有权】制止:、检举和控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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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条 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】人,。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!卡,收费、?罚款和?拦截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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