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三章 养护!和管理 【 ,   》。  :第二十条  农村】公路养?护应当按照技—术,规范和操作规—程进行做到路基、】边坡稳定路》面,、构造物完好—排水畅?通保证公路处于【良好的技术状态 】 :  《。   ?。第二十一《条  农村公路养护!实行专业养护与群】众养护、常年养【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!合,的方式并逐步实行以!专业养护《为主  !   四级》以上农村公路大【中修养护工程—逐步: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!。的方式择优选定养】护作业单位;对等级!较,低、:。自,然条件特《殊、养护困》难的:农村公路可以委托】国道、省道》养护单位《养,。护也可以采取建设】。、,改造和养护一—体化招标等方—式进行养护 【  》  : 乡道、村》道的日常养护由沿线!乡,(镇)人民政府【、村民委员会—采取群众性养护【组织或?者其他养护组织【形式进行也》可以采取《个人(农《户)分段承包等【。方式:进行 ?    】 第:二十二条  农村公!路养护单位、组织或!者个人在《进行养护作》业时应当设置必要的!交通安?全设施与安全警【示标志县道、乡道】因养护确《。需中断交《通的应当报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!主管部门同》意并:采取必要《形式提前向》社会公告《;,。村道:养护确需《中断交通的应—当报:告村民委员》会并:告,。知村民?。 —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三条 ? 因严?重自然灾害致—使农村公路中断【或,者严重损坏时县【级、乡(镇)—人民政府和村—民委员会《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必!要时:可以动员和组织【沿线机关、团体、企!。业事业单位》、当地群众进行抢】修,尽快恢?复交通 《    】 ,第二十四条  【。县级、乡《(镇)?人民: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!当按照绿化规—划,和谁种植、谁管【理、谁受《益的原?则组织和《发动农村公路—沿线的?单位和个人实—施公路绿化属村民】委员会集《体种植?的公路树木归集体】所有其收益主要【用于村道养》护 —  :  : 公路用地上的树木!不得:擅自砍伐《确需更新砍伐—的依照?中华人民共和国森】。林法和有关法—律法规的规定办理】审批手续并完—成更新补种》任务 ? :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五条 ! 村道两侧边缘【起向外延伸不少于1!米的范围《为公路用地;村【道两侧边缘》起向外延伸不少于】3米的?范围:为建筑控制区村【道公路用地和建筑控!制区由县级人民政府!划定并向社会公【。告 》。    》 ,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:在公路?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!非法挖砂、》采石、取土、堆放物!品、设置障碍、【挖沟引水或者从事】种植农作《物、打场晒粮、【倾倒垃圾、排—。放污物等损坏、【污染公?路以及影响公—。路安全?畅,通的行为不得损毁】。、擅自移动、涂改】公路标志或者擅【自设置其《他标志除公路—。防护、养护需—要外禁止在村道【建筑控?制,。区,内新建、扩建建【。筑物和地《面构筑物 》。 ,     第!二,十六条  超过农村!公路限定荷载标【准的车辆不得擅自】。在,农村公路上行驶【确,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!人民政府交通—主管部?门批准并按照—要求采取有效—的防护?措施:;运载不《可解: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!按照指定的时间、】路线、时速行—驶并悬挂明显标志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