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集体合同的订【立、履行《、变更、解除与【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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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—九条 集》体合同草案可以由】集体:协商一方起》草或:者双方?共同起草也可—以由双方共》同委托的第三方起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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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经集体协商》达成:一致的?集体合同草案应当】在十:五,日内提交职工代表】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!论并经职工代表【大会全?体代表?或,者,全体职工半数以【上通:过;区域性、—行业性集体》合同:草案应当经区域【性、行业性职工【。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半!数以上通过未获通过!的应当在三十日内由!双方重新协商修【改再次提交职—工代表大会》或者职工《大,。会讨论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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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集体合同《草案通过后由—双,方首席代表》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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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三十条? 集体合》同签订后《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!签,字之日起十》日,内由用人《单位一方将》集,。体合同文本及相关材!料报送有管辖—权的人力资》源和社会保障行政】部,门审查、备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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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集》体合同审查》的具体?管辖范围由省级【人力资源和社会【保障行政部门另【行规定?
— 《第三十一条》 人力资源和【社会: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!集体协商的主体【资格和程《序,、集体合同》。的内容等进行合【法性审查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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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人力资源和社!会保障?行,。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集!体合同?文本之日起》十五日内将》书面审查意》见送:达签订集体合同双方!未提出书面》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!生效提出书面异【议,的签订集体合同【双,方应当对《提出:异议的条《。款进行修订重新报送!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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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签订集体合同一】方,或者双方不同—意人力资源》和社会保障》行政部门提》。出的书面《异议的?可以书面要求—。重新审查人力—资源和社会保—障行政部门按前【。款,规定重新审查时应当!。征求同级地》方总工?会和用?人单位代表组织的】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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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二条 用人单位】应当自?集,体,合同: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以!适当形式向全体职】工公布职《。工,一方:应当将生效的集体】合同文本报上一级工!会备案
! 第三—十三条 集体合同!。期限一般为》。一,。至三年集体》合同期满或者双【方,约定的?。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!同即行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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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集体合同【。期限届?满前九十日内—任何一方均可以【向另一方书面提【出续:订或者重新签订的】协商要?求,
— , : 第三十四条— 集体合》同有效期内用人单】位变更?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!。主要负责人或者投】资人等事《项不:影响集?体合同的履行—
! 第三十五条 【 集体?合同有效期》。内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,。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均!。可以要?。求变更或者解除集】体,合,同::(一)订《立,集体合同所依据【的法律?、法规被《修改或者废止的;(!二)因不可抗力【致使集体合同部分不!能,履行或?。。者全部不能履行的】;,(三)用人单位发生!被兼并、《解散、破产等—重大变化致使集【体合同无法履行【的;(四)集体合同!约定的?变更或者解除—条件出现的;(五】)法律、法》。规、规章规定—可以:变更:或者解?除的其他《。情,形
【 一方提【出变更?或者:解除集体合》同要求的应当提供相!关材:。。料并说?明理由变《更或者解除集—体合同按照本条例】。规,定的集体协商和签】。订集体合同程序办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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