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集体《协商程?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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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二十四条 】 ,集体协?商,的任何一方》均有权以书面形【式向另一方》提出集体《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!自收到书面》要,求之:日起二十日内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!无正当理由不—得拒绝或者拖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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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二十五条 职工一!方要求集体协—。商的由工会代—表职工一方向—用人单位提出集体】协,商,要求;工会提出【集体协商要求确【有困:难的可以委托其上一!。。级工:会向用人单》位提出集《体协商要求》用人单位要》求集体协商的—向本单位工会提出】集体协?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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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未【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!职工一方要求集体协!商的由上一》级,工会指导职工推举】代,。。表向用人单位提出集!体协商要《求用:人单位要求》集体协商的可以向本!单位职工直接提出】也可以向《地方:总,工会或者产业工会】提出
! : 第二十六》条 区域内工会或!者行业工《会代表?职工一方企业联【合会、企业家协【会、商会或》者,行业:协会等组织代—表用:人单位一方》任何一方均可—以向另一方提出区】域性或者行业性集体!协,商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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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尚未建立】。行业工会的可以由行!业所在区域内工会向!用,人单位代表组织【提出:集体协商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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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—七,条 集体》协,商主要采用》协商会议的》形式进行协商会【议召:。集人由双方》首席:代表轮流《担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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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协商!双方应当在举行协】商会:议的:五日前将拟定—的协商事项和参加协!商,的代表名单通知对方!并按照?对方要求提供—与集体协商有—。关的真实情况和资】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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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集体协【商会议由双方—共,同确定一名非协【商,代表担任协商会议】记录员做好会议记录!双方首席代表—应当对会《议记录确认并签【。字
】 第二十—八条 集体协商双!方意见达成》一致的?应,当形成集体合—同草案;《。意,见未达成一致的经】双方同意可》以中止协商》。并应当商《定下次协商的时【间、地点等事项协】商中止期限累计不得!超过三十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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