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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,章 集体协商代表 ! 》 :    第十六条】  :本条例所称》集体协?商代:表(以下统称—协商代表)是指按】照本条例规定的程】序产生有权代—。表,本方利?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!员 :    】 ,集体协商双方的代】表人数应当》对等每方不》少于三人并各自确】定,一名首席代表职【工二百?人以上的用人单位以!。及区域性、行业性】集体协商的协商【代表人数每》方不少?于五人 》 ?     职—工一方协商代—表,。中应当?有相应比《例的生产一线岗位】职工代表;女性、】残疾人职工较多的用!人单位职工一—。方的协商《代表中应当有相应比!。例的代表《。  【   使用被派遣】。劳动者较多的—用工单位应当—有被派遣《劳动者代表参加【集,。体协商会议听取其意!见建议保障》被派遣?劳动者合《法权益 】   ?  第十《。七条  职工一【方的协商代》表由本单位工—会选派首席代表【由本:单位工会负》责人担任或者—。从协商代表中—民主推举产》生,。;尚未?建立工?会的职工一方的协商!代表可以在》上一级工会指导下】。由职工民主推举【产生: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!中民主推举产生【职,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应!当经本单位半数以上!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同!意 ?     用!人单位一《方的协商《。代表由?本单位法定》代表人?指派:首席代表由》单位法定代表人【担任:或由其书面》委托:其他管理《人员担任 》     !集体协商双方首席】代表可以书》。面委托本单位以【外的专业人员—作为本方协商—代表委托人数不得】超过本方协》商代表的三分之一】 —  : , 第十八条  区域!性、行?业性集体协商职【工一方的协商代表】由区:域,内工会或者行业【工会选派首席—代,表由工会《负责人担任或者从】协商代表中》。民,主推举?产生 【     用—人单位一方》的协商代《表由企业联合会、】企业家?协会、商会或者【行业:协会等用《人单位代表组织选】派也:可以由本区域、【本行:业内用人单》位通过民主推举或】者授:权委托等方式产【生;首?席,代表:由,。用人单位《一方:。的协商代表民主【推举产生 !     第十【九条 ? 集体协商双方【应当自同意》进行集体协商—之日起十《五日:。内产生协商代表双方!协商代?表,一经产?生应当向全体职工】公,。告 :     !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!期限由被《代表方确《。定协商?代表:。的罢:免、更换按照协商代!表产生的程序进行并!书,面告知对方 【 : :   ?。 第二?。十条  用人单位和!职工一方产生协【商代表?时可以各自确—定候:。补协商代表》一至两名候补协商代!表的产生程序、任期!与协商代表相—同协商代表出缺的由!候补:。协,商代表递补 【 《  :  第二十一—条  ?集体协商双方的协商!代表不得《互,相兼任用人单—位行:政负责人、控—股股东、合》伙,人及其?近亲属、人力资【。源部门负责人不【得担任?职工一方的》协,商,代表;专职》或者兼职工》会工作?人,员不得担《任用人单《位一方?的协商?代表 《 ?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二条  协商】。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!责:(一)收集【和提供与集体协商有!关的真实情况和【资料参加集体协【商;(?二)征求本》方人员意见及时【。向,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!况回答本方人员【询问;(三)代表】本,方参:加集体协商争议的】处理;(四)监督】集体合同的履—行;(五)遵守【集体协商双方约定的!纪律保守协商过程中!知悉:的商业秘密;(六)!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他职责 《     !第二十三《。条  协商代表履】职,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!证协商代表履行职责!必要的工作时—。间其工资《和待遇不受影响;无!。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!工作岗位、》免,除其职务、》降低其?职级 《 《   ? 协商?代表履职期》间劳动?合,同期满的《劳动合同期》限自动延长至完【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!之时除有法律法规】。规定的情形外—用人单位不得与其】。解除劳?动合同用人单位依】法裁减人员时应当优!先留用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