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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 法!律责任 】     【。第五十?二条  违反—本,。条例规定《法,律、行政法规已【有处罚规定的—从其:规,定   !  第五十三条 】 ,有下列情形》。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!府或者有关主—管机关依据》职权责令《改正通报批评;对】有关:。人民政府负责—人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《员依法给《予行政处分:— —   ?。。    《 (一)对城—乡规划的《领导、监管不力【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!社会影?响的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?。  (二《)在城市、》。镇总体规划》确定的建《设用地范《围以外违法设立【。各类开发区(园区)!或,者城市?新区的?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:)依法应当组织编制!城乡规划而》未组织编制》。的; 《 , : , ,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四)违反【法定权限和程序组】织,编制、审批》。、修改城乡规划的;!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五)】委托不具有》相应资质等级—。。。的编制单位编制城乡!规划的 》 《    第五十四条!  城乡规划—主,管部门及其他有关】部门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《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!上级人民政府有关】。部门责令改正—通报批评;对直接】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,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!处,分: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对不符合法定】条件擅自《批,准变更用《地,性质、容积率等规划!条件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二)对未申》请规划条件》。进行出让《的土地核发》土地使用证的; 】 :  《  :   ? , (三)《对,未依法取得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!未经:规划条?。件核实的工程—核,发房屋产权证—件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?。)对符合法定条【。件的行政许可申【请未:。在法定期限内作出】准予许可决定—的 【    第五—十五:条  城乡》规划报送审批—前城乡?规划:主管部?门未:按照程序《公示、听证等由本】级人民政府、上级】人民政府城》乡规划主《管部门或者监察【机关依据职权—责,令改:正通报批评;对直】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: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 —     —第五十六条 — 买卖、《骗取建设项目选址】意见书、建设用地】规划许可《证、:建设:工程规划《许可证和《乡村建设规划许【可证的由《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依《法予以撤销没—收违法收入并处1万!元以上5万元以【下罚款?   】  :第五十七条  建设!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!规定在建设施工【场地醒目位》置公示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内?容及附图的或—。者公:示期未达到规定要求!的由县级《。。以上人民政》府确定的有关执法部!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!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!处500《0元以上《1万元以下罚款 】 :    — 第五?。十八条  未取【得建:设,工程规划许可证【或者未按照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的,规定进行建设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依法【实施行政《处罚的其违法收【入按照该建设—工程的销售平均单】价或者市场评估单价!与违法建设面积的】乘积确定;》建设工程造价按【照有:。违法建设情》。形的单项工程—整体造价《确定其中房屋建筑工!程按照单体》建筑物工程造—。价确定?   】。  第五十九条  !城乡:规划主管部》门作出责令停止【违法建设或者限【期拆除的决定后【当,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!逾期不拆《除的: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应当及时》报由本?级人民政府责—成有关执法部门依】法采:。取查封施工现场、强!制拆除等措》施强制拆除所需费用!。由当事人承担以暴力!或者其他方法—阻挠、妨碍依法执】。行,公务的依照法律有】关规:定处:罚   !  对本条例第五】十一条规定的情形】。公告期满后当—事人未接《受处理的《。城,乡规:划,主管部?门报由本级人民政】府责成有关部门对】违法建设工程依【法予以拆除或者【没收 》 :     第六十】条,  :城乡规划主》。管部门及其他有关】部门工作人员在制定!。。或者实施城乡—规划中玩忽职守【、滥用职权、徇【私舞弊的或》者有其他失职、渎职!行为导致城乡规划管!理失控的依法—给予行政《处分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