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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五: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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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五十《二条 违反—本,条例规定法》。律、行政法》。规已有处《罚规定的从》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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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五十三条【 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由上》。级人民政府》或者有关主管机【关依据职《权责令改《正通:报批评;对有—关人民政府负责【人和其他直接责【任,。。。人员:。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: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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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】对城乡?规划的领导、监管不!力造成重大损失和】严重社会影响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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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】在城市、镇总体规划!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!以外违法设立各类开!发区:(园:区)或者城》市新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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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三)依法应当组织编!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!编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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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《四)违?。反法定权《。限和:程序组织编》制、审批、修改【城乡:。规划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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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五,)委托不具有相【应资质等级的编制单!位编:制城乡规划的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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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四条 【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有!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本级人民政》府或者?。上级人民政府有【关,部门责令改正通【报,批评;对直接负责】。的主管人《员和其他《直接责任《人员依法予以行政】处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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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—对不符合《法定:条件擅自批准—变,更用:地性质、容积—率等规划《。条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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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? (二)对》。未,申请规划条件—进行出让《的,土地核发土地使用证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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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》对未依法《取得建设工程规划】许,可证或者未经规划条!件核实的工程核【发房屋产权证—件的;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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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对符合法定】条件:的行政许可》申,请未在法定期限【内作出准予》许可决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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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五条 城乡规划报!送审:批前城乡规》划主管?部门未按照程序公】示、听?证等由本级人民政府!、上级?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!机关依据职权—责令改正通报批评】;,对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责任—人,员依法?给,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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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《十六:条 买卖》、骗取建设项目选】址意见?书、建设用地规【划许可证、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证—和乡村建设》规划许可证的由【城乡规划主》。管部门依法予以【撤,销没收违《。法,。收入并处1万元【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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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十七?条 建《设单位或者个—人未按照规定在建】设施工?场地醒目位》置公示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内容及附图的!或者公示《期未达到《规定:要,求的由县级》。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!有关执法部》门或者机《构责令限期改—正,;逾期未改正的【处5:00:。0元以上1万元以】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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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五十:八条 ? 未取得建设工【程规划许《可证或者未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】许,可,证的规定进》行建设?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依法】实施行政处》罚的:其,违法收入按照该【建设工程的》销售平均单价—或者市场《。评估单价与》违法建设面》积,的乘积确定;建设】工程造价按照—有违法建设情—。形的单?项工程整体造价确】定其中?。房屋:建筑:工程按照单体建筑】物,工,程造价确定》
— 第五十九条! , 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作出?责令停止违法建设或!者限:期拆除的决定后当】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!逾期不拆除的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!当及时报由本级人民!。政府责成有关执法】部门依法采取—查封施工现场、强】制拆除等措》施强制拆《除所需费用由—当,事人承担以暴力或】者其他方法阻挠【、妨碍依法执行公务!的依照法律有关规】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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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?对本条例第五十一条!规定的情形》公告期满后当—。事人未接受处理的城!乡规:划主管部门报由本级!人民政府责成有【关部门?对违:法建:设工程依法予—以拆除或者没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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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六十条 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!。有关部门《工作人员在制定或】者实施城乡》规划中玩《忽职守、《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的《或者有其他》失职、渎职行为导致!城乡规划管理—失控的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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