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 附则
【。
— 第六十》一条:。 :本条例所称市是【指按照行政建制【设立的设《区,。的市和县级市—
【 第六》十二:条 本条》例所称“绿线—。、紫线、蓝线、黄线!”::
— , 绿线是指城】乡规划?中确定的各》类绿地?范围的控《制线;?。
【 紫线是—指历史?文,。化名城(镇》、村)内的历史文化!街区和历史》建筑的保护》范围界线;
—
》 蓝》线是指城《。乡规划中确定的江、!河、:湖、库、《潭和湿地等》地表水体保护和控】制的地域界线;【
】。 黄线是指—城乡规划《中确定的必》须,控制的基础设施、】公共设施用地的控】制界:线
—
第—六十三条 未设】乡镇建制《的农场、林场—、渔场及独立工【矿区的居民》点参照本条例—执行
》
【。第六:。。十四条 《 本条?例自2011—年,1,0月1日起施行1】。9,92年10月9【日湖北省第》七届人民代》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—。第二十九次会议通】过根据199—8年7月31日湖北!省第九届人民代【表,大会: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!议关于修改湖北省实!施〈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城市规划法〉【办法:的决定修《正的湖北省实—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市规划法〉办法】同时废止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