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—章 经营者与驾【驶员 》     !。第十一条  客运出!。。租汽车经《营者和驾驶员在经营!。活动中要文明服【务、礼貌待客—、安全运行》并且严格遵守—下列规定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?一)遵?守法律、《法规和行政规章;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二)随!车携带经营证照【; :。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接受管理部门的!监督、?检查、指导和管理服!。从交通行政》管理部门的》调度指?挥完成外《事、抢?。险、救灾等任务; !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(四【)依法纳税》照章缴?费;  !  :  :   (五)执行物!价部门核定的—。起租价和车公里运】价不:。准擅自提价、改变】计费方法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六:)使用客运出租汽】车专用票据不得转】让、转卖《、,涂改、伪《造或者使用假—。票、废票; —。。 ? ,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(七《)每辆客运出—租,汽,车配备?的驾驶员不》得超过两名; 【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八)营】运时应当选》择最佳?路线行驶不得故意】绕行因道路》改造或者其他—。原因确需绕道—时应当主动向乘【客说明; 》    】 ,  : , ,(,九)营?运时必须使用计程计!价器否?则乘客?有,权拒:付车费计程计—价器发生故》障必须立即》向技术监督》部门报修不得继续】营运;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十《)在营运途中车辆发!生故障不《能行驶时应当向乘】客说明故障一时无法!排除请乘客改乘其】他车辆应当减、【免车费; 》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十《一):未经乘客同意不【得再:招揽他?。人同乘?; 《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十二:)与乘客《发生矛盾和纠纷双】方不能协商解—决时报告客运出租】汽车业主管部门调】解处理?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十】三)在允许停—车地段可以开展“招!手,乘,车”业务严禁强拉】或无故拒载乘—客; ? ,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十四)为乘客提【供安全、及时、方】便、舒适的客—运服务不得以任【。何借口刁难和敲诈乘!客;: ,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十五)】对乘客遗失》在车上的钱物驾驶】。员应当在当日—。。内交还?失主或者交客运出租!汽车业主管部门;】 : ,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十六!)运送长《途,乘客或者在》外地逗留《过夜时按公安部【门有关规定执—行,;,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十七《)经营者和驾驶【员,不准利用客运—出租汽车从事违法犯!罪活动; — :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十八)【营运中如《果发:现,违,法犯罪分子》或者有?违法犯罪嫌疑的【人应当?及时报告《公安部门《 —  :  第十二条 【 经营?者和驾驶员有权拒】绝无费?乘车和乘客的不【合理要?求有权拒绝未经市】政府批?准的一切形式的【经济负担 】     第【十三条?  :经营者?和驾驶员的安全和合!法权益在营运中【。受到:。侵害时管理部门【应当:及,。时予以查处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