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三章 车辆与站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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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: 第八条【 客运出租汽车】必须是九座》及以:下的小型客车客【运出租汽《车除符合公安部门】对出租车《辆的规定外还必【须符合下列营运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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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一—)整车技术》性能必须《经呼和浩特市机【动维修质量监督【检验中心检测合格】;,
!。 《 (二)《前车:门外侧喷制客运出租!汽车经营者名称【。或者标?记;
】 ?。 (—三)车?顶,上,装有统一的出租标志!灯;
【。。
?。。 《 (?四)车内装有经技术!监督部门检定合格】的计程计价器;
!
【 , : , (五)《后车门?玻璃贴?有里程票价表和【收费规定《。;
! (【六)前风档玻—璃内侧放置出租汽】。车服务证;
】
— : , (七)后风【档玻璃十《五公分以《上禁止粘《贴广告等;
!
— (八)车】尾标有监督举报【电话号码
!。。。
?。 第九条 货】车、拖?拉机:、摩托车(》二,轮、侧三轮)—和柴油?三轮车不准从事客运!出租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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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 在】机场、车站、医院】、商场?、旅游?景点等公共》场所和市区主要街道!设,立客运出租汽车【停,靠站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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