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】。食品:小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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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十条 !申请食品《小,经营核准证》应当符?合,下,列条件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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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一》)具有与销售—和制售经营品种、数!量相适应的经营【场所食品经营区【。与生活区分》离并与有《毒、有害场所—以,及其他污染源保持】规定的距离;
!。
》 《 (二)具有【与销售、《制售经营品》种、数量相适应的】设施设备,有—相,应的消?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!光、照明、》。通风、防腐》、防尘、防》蝇、防鼠、》防虫、洗《涤以及?处理废水、》存放垃圾和废—弃物:的设备或《者,设施;?
》
《 (三)】具有合理的设备【布局和工《艺流程防止待销【售,、制:售,食品与直《。。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!成品交?叉污染避免食品【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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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: (四)具有与【销售、?制售经营相适应【的保:障食品安《。全的管理制度和食品!安全:管理人员
》
,
【 第七十一条— 申请《。食品:小经营核准证的应当!向县级人民政—府,市场:监督管理《部,门提出申请县—级人民政《府市场监督》管理部门应》当对申请材》料进行审核并—对,经营场所进行—现场核查对符—合条:件的予?以核:准并发放食品小经】营核准证;》对,不符合条件的不【予核准并书面—说明: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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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食品小经营核准证!有效期为三年
【
!食品小经营核准【证式样、《编号规则、》专用标识由省人民】政,府市场监督管理部】门规:定食:品小经营核准—管理办法由设区【。的,市级人民政府市场】监,督管理部门制定【
! 第七?十二条 食品小】经营应当符合—下列要求
!
!(一)?食品经?营、贮存场》所环境整《。洁,。;
】 (】二)餐具、饮—具、:食品容器、工具和】设备应当安》全、无害保持清洁】。;
! (【。三)配备符合食品】贮存温?。度要求的设备设【施;
》
】 (《四):使用的食品原—料、食品添加剂和食!品相关?。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和!食品安?全标准;
】
! (五?。。)按照?。规定使用食品—添加:剂;
《
【。 (六)】食品:加工销?售人:员应当保持个—人卫生加工销售食品!时应当穿戴整—洁的工作服、帽【等;
【
》 (七)用水!符合国家规》定的生活饮用水【卫生标准;
【
! (八)法【律、法规《。和食品安全》标准规定的其他【要求
【
第七十三!。条 禁止》食品小经营》从事下列经营行为
!
! 《(一)制售保健食品!、,特,殊医学用途配—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!食品;
》
! : (二)制售婴幼儿!辅助食品《、运动?营养食品《等具有相《应,国家标准的》特殊:。膳食用食品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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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? , ,(三)以生鲜乳为】。原料制?售乳制品;
!
,
【 (四)制售【生食类食品和—裱花蛋糕;
!
,
【 (五)食—品批发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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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六)国【家和省、设区的【市级人民政府禁【。止食品小经营从【。事的其?他经营行为》
?
第】七十四条 》 校外托管机构【食品经营除符—合本条例第三—。十条规定以外—。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!
【 (一!)实:。行,分餐:制;
【
— (《二):每餐食品《成品应当按照相关要!求留样并保存留【样记录;
【
,。
》 (—三)不得制》售,冷食类?食品、生食类食【品、裱花蛋糕—不得提供未做熟【的四季豆、》豆角:不得:加工制作鲜黄花菜、!野生蘑菇、发芽马铃!薯等:。高,风险食品
》
《
第—七十五条 —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应当建立》健全校外托》管机构?安,全工作部门联—。动,机制和信《。息通报制度组织【教育行政、》公安、卫生健—康,、市场监《。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!校外托管机》构加强管理和综合治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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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《 县级人民政府市】。场监督管理部门【应当在当地政—府,网,站公布?取得食?品小经?营,核准证的校》。外托管机构名单【。。和举报投诉电话【并通:报,同级教育行》政部门教育行—政,部门:应当将名《单及时?告知辖?。区内的中小学—。校中小学校应—当及时在学校醒目位!置或者采用其—他方式?公布取得食》品小经?营核准证的校—外托管机《构名单
》
《 《中小学校应当在每学!期开学时对学生的】用,餐方式进行调查【及时了解学生—。在校外托管》机构就餐《情况并?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!府,教育行?政部门和市场监【督管理部门报告【
】 鼓?励中小学生法—定监护人与校—外托管?机构:签,定供餐协议》同时:告知学生所在—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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