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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食—品摊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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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十六条 — 设区的市》级、:县级人民政》府应当统一规划【、建设适《宜食品摊贩经营的固!定场所完《善,配套设施《制定相关鼓励措施引!导食:品摊贩进《。入集中交易》市场、店铺等固定】场所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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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设区》的市:。级、县?级人民政府应当【对,食品:摊贩进行综合治理按!照方便群众、—。合理:布局、?保障安全的》原则划?定食品摊贩经营【区域或者临时经【营场所(以下称【。食品摊区)》规定经营时段并向社!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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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幼》。。儿园:、中小?学校:园门口道路两侧两】百米范围内不—得划定?为食品摊区不—允许食品《摊贩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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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十七条 设—区的市级、》县级:人民政府应》当指定部《门或者机《构对食品摊》区进行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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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被,指定管理《食品摊区的部门或者!机构履行下列职【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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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【。)对:食品摊贩予以登记发!放,食品摊贩登记卡【。并将:登记信息《告知市场监督管【理部门以及乡镇人民!。。政府或者街道—办事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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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二)合理《划,分,食品经营区》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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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,。 (三)设!置标识牌标明摊区】名称、管《理单位、经》营时段;
》
】 》(四)提供必—要的:卫生设施保持食品】摊区卫生整洁;【
】 》 (五)设立食品安!。全管理人员建—立食品安《全管理制《度和摊?区食品经营规—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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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(六)检查》督,促食:品摊:贩遵守摊区食品经营!规范;
【
】。 (七)》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!时向:市场监督管理—部门报?告并配合《开展核查处》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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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七十八条 — 申请食品摊贩登】记卡应当提交以【下材: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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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一)食品》。摊贩经营信息—登记表登记信息【包括食品摊》贩姓名、身份证【号、现住所、联【。。系方式和经营品种、!经营方?式(销售、》制售)?等;
【
《 (二)申!请人身份证或—者居住?证明复印件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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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(三)从事!接,触直接入口》食品经营《人员的健康》证明;
! — (?四)保证《食品安全承诺—书
【 ? 第七十九条 【 食:品摊:。贩登:记卡应当载》明食品摊贩的—姓名、?摊位号、《经,营品种、经》营方式(销售、制】售):、,联系方式、投诉电】。话等内容
!。
食品摊】贩,登记:卡有效期为二年有效!期届满需要继续【经营的食品摊—贩应当在有效期届满!前一:个月:。办理延?续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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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!十条 食品摊贩】应当遵守下》列规定?
【 【(一)遵《守食品?摊区食?品,安全制度执行食【品摊区食品经营规】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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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》)在指定食品—摊,位和规?定,时段内从事》食品经营《活动;?
】 —。(三)携带、张【挂食品摊贩》登记卡;
—。
! : (四)使》。用符合国家食品【安全:标准的食品包—装材:料、容器、工具;
!
《。
— (五》)具有符合卫生【条件的销售和制【售食品?的设施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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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:。(六)保持个人卫】生保持环境整洁;
!
】 , (》。七)用水符合国家规!定的: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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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?(八)食品添加剂】按规:定使用和存放;
】
】 《 (九)保留载有所!采购的食《品、: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!。关产品的票据凭证】保存期限不得少于】一年
—。
: — (十《)法律、法》规和食品安》全标准规定的其【他要求
】
《 第八十一条— , 食品摊贩》禁止从事本条例【第七十三条》规定:的经营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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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八十】二条 设区的市】级、县?级人民?政府市场监督管理】部,门负责食品》摊区食品《安全监督管》理,履行下列职责
】
】 (一)对食!品摊区管理单位食】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!食品安?全监督管理业务培】训;
! — (二)定》期对食品《摊区进行食品—安全:监督检查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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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(三)对食品—摊区:内食品、食用农【产品进?行,抽样检验;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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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:(,四,。。)对食品《摊贩违法经营行为】。及时组织《核查处置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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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(五)建立食—品摊贩不良信—用,。记,录档案对其》增加监督检查频次】
】 设区《的市级、县》级人民政府市场监】督,管理部门在监督【检查中发现食品【摊贩违反本条例【规定:的经营行为》中属于其他被指【定管理食品摊区的】部门或者机构职【责的应当及时—向其通报
【
》 第八《十三条 《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城市管理【执法部门负责—对户外公《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!饮摊点无证经营行】为依法查《。处
】 农村集市【中食品摊区》的管理适《用本节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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